项目概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直管水库物业化管理项目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以永财农〔2016〕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管理中心 ,资金来自 中央及重庆市级补助的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和区级财政预算水库工程运行和维护“两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业化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水[2015]246号)及永川区政府水利管理改革相关会议精神,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水库水质2020年达到或优于Ⅲ类,实现水利设施的永续利用,2017年,将永川区水务局直管35座水库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实行管养分离,推行水库物业化招标管理方式,推动全区水利工程向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直管35座水库(邓家岩、花滩、佛尔岩、复生桥、双河口、观音堂、鲤鱼石、粽粑、陡沟河、永胜、关门山、革命、大沟、青峰、勤俭、上游、牛门口、八一、江永、流水岩、青杠、两路口、苦竹沟、万顺桥、付家洞、新桥、卫星、断桥、东方红、跃进、梅家桥、三合、团结、七一、人民水库) 。
2.3招标范围: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直管35座水库的物业化管理,包括水库运行管护和维修养护。水库运行管护包括水库大坝坝顶、内坡、外坡、坝肩、溢洪道等的日常检查、工程监测、保洁、资料整理编写和水库值守;大坝监测设施观测及维护;水库零星清漂、水源保护等;路灯照明、渗流渗压、视频监控系统、办公系统及网络等维护;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苗木、花草、水保林等绿化和养护。维修养护包括大坝内坡开槽沟缝、外坡条石翻修、大坝草皮养护、土方养护,排水沟、集渗沟、防洪公路维修、坝区绿化养护,溢洪道修复、清淤,放水设施金属结构维护,观测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牌维护,管理房维修,网络维护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利工程养护,水利设施维护,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内容之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投标人不良行为进行公告的,投标人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间,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 月3 日至2017年3 月28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相关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 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 年3 月28 日14 时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管理中心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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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一路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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