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28
永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1127G0336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市春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永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永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2.2 招标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
2.4 项目建设地点:永吉县北大湖镇、双河镇、西阳镇、一拉溪镇、口前镇、万昌镇;
2.5 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建设由社会投资人全额出资,项目投资金额、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在社会投资人取得特许经营权后,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根据项目特点,将永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整体打包,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特许经营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整个特许经营期内,被授权人承担融资、建设,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及维护,被授权人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
在特许经营限内,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授权人的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考核,作为政府支付运营费用的依据。
2.6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项目建设完成后,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并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2.7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特许经营期限为自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15年。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被授权人应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资产无偿、无债务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2.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2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递交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具有满足本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资金的实力,以满足投资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能履行合同义务。
(4)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经营等管理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能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未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及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未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被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处罚。注:(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中对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认定;(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对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认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春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98。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____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联系人:赵宏义
电 话:04326423800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市春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北奇科技园1单位5层8号
联系人:刘雪微
电 话:0432-627230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永吉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