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009101006001 | 项目建立时间: 2018/11/28 15:01:06 |
项目名称: 2019-2021年度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项目地点: 福州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服务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服务面积按总建筑面积68483.83㎡计算,实际有发生调整以甲方的通知单为准。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翁工、庄工 | 联系方式: 0591-86308428、86308196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009101006001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8/11/28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2019-2021年度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 | |
招标人名称: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1006893526111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01581623763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是福州地铁综合运营管理办公大楼,楼宇地点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占地面积:4000.4㎡,总建筑面积68483.83㎡(其中地上:48320.55㎡,地下:20163.28㎡),楼宇高度88米,分设2个塔楼,分别为:东塔(21层)、西塔(12 层)及裙楼(5层)组成。出入口:多个,配套车位:机动车位230个,非机动车位1143个,绿化面积3869.4㎡,大楼公建配套设施齐全,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闭路监控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通讯系统、电梯设备等。 1.2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1.3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区域的建筑物维护、设备设施维保、清洁绿化、客服接待、安保消防、绿植租摆(见附件)等全过程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 9.98元/平米/月。 注: 本项目服务面积按总建筑面积68483.83㎡计算,实际有发生调整以甲方的通知单为准。 1.5项目周期:服务期为三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为准,截止时间顺延)。 注: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即1+1+1模式),其中服务模式关键节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1.6服务要求:物业服务应遵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福建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等标准,同时达到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服务质量的合格要求。 |
标段
标段 一:2019-2021年度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E3501009101006001001001 | 标段(包)分类: 保安服务 |
标段(包)名称: 2019-2021年度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内容: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是福州地铁综合运营管理办公大楼,楼宇地点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占地面积:4000.4㎡,总建筑面积68483.83㎡(其中地上:48320.55㎡,地下:20163.28㎡),楼宇高度88米,分设2个塔楼,分别为:东塔(21层)、西塔(12 层)及裙楼(5层)组成。出入口:多个,配套车位:机动车位230个,非机动车位1143个,绿化面积3869.4㎡,大楼公建配套设施齐全,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闭路监控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通讯系统、电梯设备等。 1.2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1.3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区域的建筑物维护、设备设施维保、清洁绿化、客服接待、安保消防、绿植租摆(见附件)等全过程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 9.98元/平米/月。 注: 本项目服务面积按总建筑面积68483.83㎡计算,实际有发生调整以甲方的通知单为准。 1.5项目周期:服务期为三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为准,截止时间顺延)。 注: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即1+1+1模式),其中服务模式关键节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1.6服务要求:物业服务应遵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福建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等标准,同时达到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服务质量的合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同)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物业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应至少承接过(含在管)1项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年的国内非住宅楼项目物业管理业绩。 注:①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合同中要能体现项目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②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
竞价报名地址: https://www.fjxzjd.gov.cn/PortalPage/PSInfo/ProjectDetail.aspx?projectCode=E350100910100600100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