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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发区嘉秀花园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2018-11-29 15:56:09|作者:清洁吧

开发区嘉秀花园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29


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开发区嘉秀花园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嘉秀花园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海门市嘉秀花园拆迁安置小区位于长江路东、秀山路南、嘉陵江路西侧、黄海路北。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01222.86㎡,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67726.16㎡,阁楼总建筑面积2531.86㎡,商业总建筑面积2343.01㎡,弱电机房总建筑面积48.49㎡,配电房总建筑面积597.03㎡,消防控制室总建筑面积48.49㎡,门卫总建筑面积42.76㎡,架空层总建筑面积157.98㎡,地下不分摊总建筑面积1037.28㎡,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6689.80㎡。共有11栋住宅、1栋公共服务用房和门卫。

2、小区绿化由原绿化种植单位养护。

3、小区其它设备设施:高压配电室、地下车库排风系统、给水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电梯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投标方现场察看。

4、本项目固定发包单价为0.6元/每平方米/月,根据住宅建筑面积67726.16㎡计算一年期物业管理费发包总价为人民币48.7628万元。投标报价与招标发包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次物业招标管理期限为一年,开始时间:自招标人将本物业移交给中标人之日起计算。公共能源消耗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不少于五年管理住宅物业的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97万元整(账户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浙商银行海门支行)。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各投标单位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将银行汇票原件单独携带,不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27开标室(海门市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五楼0527室)

八、联系方式: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283633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82211906

九、其他事项:

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




开发区嘉秀花园物业管理项目11.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