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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06 15:20:19|作者:清洁吧

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01501号文的要求,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文理学院的委托,就其“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文理学院

2、项目名称: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HBZZ-2017027-F17027

4、采购内容:

第一包采购内容:湖北文理学院南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二包采购内容:湖北文理学院北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48万元/年(不含公共水电费);

第二包人民币143万元/年(不含公共水电费)。

6、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 务 期:每包服务期一年。

8、服务目标:合格。

9、报名供应商只能选择报一个包,不可同时报二个包。

二、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竞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严禁转包。

三、    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3月6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资质原件(投标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文件购买地址: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四、    投标文件递交

2017年3月24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4日14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是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