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苑三层27店面
2018-11-30 00:00:00|作者:清洁吧
嘉和苑三层27店面
发布日期:
2018-11-19
起始价:30 元/(平方米·月)
报价开始时间:2018-12-03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8-12-03 11:00:00
保证金金额(元):5000
保证金缴纳账号:117130100100154261013412
户名: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8-11-30 17:00:00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台江区三通路13号中亭街嘉和苑连体部分三层27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80603608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嘉和苑三层27店面
福州市台江区三通路13号中亭街嘉和苑连体部分三层27店面
30
40.69
3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租金按最终中选竞价的92%计收,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最终中选竞价计收。
3、押金:第二年月租金的三倍。
4、装修期:无。
5、装修情况:简装。
6、租赁用途:商业。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8、竞价保证金:5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按现状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40.69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该租赁场所具备基本通水、通电条件。承租人自行负责布线安装,其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承担。
5、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6、意向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应详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招租公告及其有效组成部分,应了解相关情况及条款,并应当自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租赁物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附属的设施设备、消防等所有状况,确认该网点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今后,如因意向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平台无关。
7、承租人承租后对租赁物的装修必须符合环保与消防要求,自行申报经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投资和装修。若无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前期设计、装修等所有费用、装修投入)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不因此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8、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租期届满时在规定时间内将租赁房产交还出租方。若逾期交还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有权按应交还租赁房产当月租金标准的3倍向承租人收取逾期占用期间的月房产使用费。
9、如承租人为公司等法人单位的,出租方与承租人(公司)自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供由公司等法人单位的全体股东出具的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权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全部履行期间届满后三年的担保函给出租方(担保函当面签署)。如上述担保人自身仍为法人的,出租方有权视情况追溯并要求相关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提供担保。
10、如承租人为自然人,自签订合同后90日内若需新设承租人绝对控股的公司作为履约主体的,承租人及新设公司的所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权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全部履行期间届满后三年,承租主体可相应由新设公司承接。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境内具备按公司标准设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商业场所使用。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账户、并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3、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担保承诺函》(企业)一式两份;
⑥《竞租方承诺书》一式两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④《担保承诺函》(自然人)一式两份;
⑤《竞租方承诺书》一式两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17时。
5、看样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6321164。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8年12月3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
担保承诺函(个人)
担保承诺函(企业)
竞租方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