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杭路163、165号、星安桥巷76、80号
2018-11-30 00:00:00|作者:清洁吧
下杭路163、165号、星安桥巷76、80号
发布日期:
2018-11-19
起始价:32 元/(平方米·月)
报价开始时间:2018-12-03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8-12-03 11:00:00
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保证金缴纳账号:117130100100154261013422
户名: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8-11-30 17:00:00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台江区下杭路163、165号、星安桥巷76、80号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80603626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月)
下杭路163、165号、星安桥巷76、80号
福州市台江区下杭路163、165号、星安桥巷76、80号
32
约1662.26(实际面积以勘测面积为准)
120个(含免租装修期6个月、免租培育期6个月)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免租装修期:6个月(自租赁期限的第一年开始)。
5、免租培育期:6个月(分期2年执行,自租赁期限的次年开始,每年给予3个月免租培育期)。
6、租赁用途:主题客栈。
7、面积说明:总面积约为1662.26平方米,其中:下杭路163号约为340.48平方米(一层约172.4平方米、二层约148.4平方米、天井约19.68平方米)、下杭路165号约为346.3平方米(一层约220.2平方米、二层约102平方米、天井约24.1平方米)、星安桥巷76号约为504平方米(一层约371.9平方米、二层约34.4平方米、天井约97.7平方米)、星安桥巷80号约为471.48平方米(一层约212.19平方米、二层约214.77平方米、天井约44.5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勘测面积为准)。
8、挂牌价说明:该标的以一层单价32元/月/平方米作为挂牌底价进行电子竞价,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的单价,按照一层单价最终成交价的42%计取。
9、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10、竞价保证金:1,000,000元。
11、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具备交房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移交(出租方会通知承租人进行移交,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移交)。
12、其他:水费3.9元/吨,电费1.3元/度,物业费10元/平方米/月,装修押金50,000元。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勘测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价格×一层面积(约976.69平方米)+(成交价格*42%)×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面积(约685.57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勘测面积为准),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竞租标的为登记文物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6、承租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7、承租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
8、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9、每个意向承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意向承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1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主题客栈使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酒店管理资质。
(4)须有10年以上酒店管理经验。
(5)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表。
(6)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7)五年内未被法院判定执行。
(8)法定代表人及全体股东对此次竞租出具的保证书。
(9)须承诺自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具备交房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移交,出租方通知承租人进行移交,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逾期视为承租人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有权拒绝承租人所有主张和要求。同时,若出租方重新招租,承租人不得再次参加。
(10)须承诺本项目在移交之日起装修,装修期为6个月,并于6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开放试营业,并承诺在2019年1月31日前沿街一进空间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开放试营业。
(11)须承诺在该项目空间内设置不少于15个客房床位,在一层空间内须设置茶文化主题展示区,且展示面积不少于一层面积的30%。
(12)须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13)须承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14)须承诺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
(15)承诺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16)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账户、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7)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2、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经营范围须有酒店管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提供有10年以上酒店管理经验的合同或产权证明(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⑥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表;
⑦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⑧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截图;
⑨《保证书》;
⑩《承诺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17时。
5、看样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8601262。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8年12月3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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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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