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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物业管理服务(警犬基地)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02 00:00:00|作者:清洁吧
黑龙江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物业管理服务(警犬基地)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委托,对警犬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物业管理服务(警犬基地)2.2项目编号:XW商2018-338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2.4预算内资金:90万元2.5采购内容:物业和保洁服务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2.7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公安厅警犬基地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已入库。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3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营业范围同时具有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3.4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xxk/#3.5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3.6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3.7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09:30,所有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一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7.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1-82897466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51710292-822 2018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hlj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