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后勤保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30 00:00:00|作者:清洁吧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后勤保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后勤保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后勤保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LNXD201811010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巍项目联系电话:02422954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联系方式:保障处 024-86376655-22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巍 02422954688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后勤保障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2.项目编号:LNXD20181101023.项目属性:服务4.项目需求:保安、保洁工作,停车场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有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30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30六、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会议室(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后勤保障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2.项目编号:LNXD20181101023.项目属性:服务4.项目需求:保安、保洁工作,停车场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有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1.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2.购买时间:2018 年11月30日至 2018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3.购买方式: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购买采购文件。四、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30时。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会议室(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4号)。五、说明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联系人:保障处联系电话:024-86376655-22311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联系人:王思娆、李巍电 话:024-22954688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3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