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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12期)

2018-11-30 00:00:00|作者:清洁吧
关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12期)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4〕175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查,宁波正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东豪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的基本条件,拟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公示截止期为2018年12月9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12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联系地址:钟公庙路285号809室 邮政编码:315192电话:28819752 联系人:邹丽英序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作业项目名称发包单位作业内容许可事项1宁波正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鄞州区云龙镇园堍村鄞州区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项目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中转站管理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清运服务2宁波东豪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鄞州区咸祥镇海南村鄞州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标段二)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垃圾收运、绿化带保洁、店面房垃圾收集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