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30 00:00:00|作者:清洁吧
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NBCXZFCG2018078 二、采购组织类型和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运行值班、日常养护和零星维修服务,卫生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停车秩序管理,会议礼仪服务,受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具体的服务量以合同或相关的补充文件为准。 2、采购服务期限拟为 3年,即2019年1月1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合同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3年到期时,视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延续2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3、采购最高限价 1500 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时没有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正处于被处罚期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名单。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实际控股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或处罚期未满)。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正处于被处罚期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切实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服务、技术(包括必要工具与器械)、专业经验等能力的单位,或经营范围符合下列要求的独立法人: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载明有 物业服务 或 物业管理 (注:没有物业类型和/或经营范围、项目的限制)。 (三)上述单位或独立法人,若不具备自有保安上岗证人员的条件的,允许与保安服务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依法订立联合体协议。该保安服务公司须有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并办妥与慈溪市公安部门的联网接入(投标时须提供慈溪市公安部门确认的接入证明)。根据本项目内容范围,保安服务公司不能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五、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 2018 年12月7日 2、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 登录后进行报名) 3、标书售价(元):免费。 4、报名方式和条件: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条件: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政采云 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详见: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1519947.html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09:30时止。 投标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09:30时整。 八、开标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九、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并到帐(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以无效标处理)。供应商通过本单位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入以下账户,不收现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帐 号:39502001040033798 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中须备注标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 十、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cixi.gov.cn)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 1、招标人: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应先生,联系电话:0574- 63980203 2、采购代理机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系人:赵先生 ,罗先生,联系电话:0574-63989061。 十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63013517 十四、公告说明: 本公告和招标文件由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经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予以公告前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认为 不存在设置门槛、倾向性、歧视性等违法违规问题 ,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次采购的信息发布媒体、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 开标 等内容提出调整或完善性意见。 本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由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