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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GGZC2018-J3-62992-KWZB)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18-11-30 00:00:00|作者:清洁吧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GGZC2018-J3-62992-KWZB)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各竞标人:一、采购项目名称: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8-J3-62992-KWZB三、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寺面镇人民政府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五、首次公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8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成交公告。六、更正日期:2018年11月30日七、更正理由:在签订合同期间,收到关于本项目成交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相关资料,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向平南县财政局提交了《关于平南县诺沛倪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报告》及相关资料,经平南县财政局查证平南县诺沛倪贸易有限公司成交无交效,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八、更正事项:1、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为:成交供应商名称: 平南县诺沛倪贸易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地址: 平南县平南街道环西路(月亮湾小区)丽苑21幢908号房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金额为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圆整(¥6750.00)。2、现更正成交结果为:成交供应商名称:平南县广众保洁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地址: 平南县寺面镇罗苏村大塘街成交金额:肆拾柒万玖仟元整(¥479,000.00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金额为0.7185万元。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执行。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