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公安分局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8-12-03 00:00:00|作者:清洁吧
江汉区公安分局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3 16:12:50 江汉区公安分局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J18113767-3656计划备案号和(无)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委托,对江汉区公安分局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FW-2018-187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公安分局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总采购预算:98.28万元(含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98.2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文职辅警 (3)类别:服务 (4)用途:劳务派遣 (5)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根据实际需要,在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不纳入本单位编制内管理的人员,包括包括电话值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档案管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财务、信息采集、信息分析、数据统计等岗位共计约200人。 (6)采购预算:15.12万元,最高限价:15.12万元。 (7)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8)其他:无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治安辅警及临时工勤人员 (3)类别:服务 (4)用途:劳务派遣 (5)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根据实际需要,在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不纳入本单位编制内管理的人员,包括治安巡逻、临时保洁员、炊事员、门卫等岗位共计约500人。 (6)采购预算:37.8万元,最高限价:37.8万元。 (7)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8)其他:无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3 (2)项目包名称:维稳辅警(含特勤人员) (3)类别:服务 (4)用途:劳务派遣 (5)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根据实际需要,在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不纳入本单位编制内管理的人员,包括维稳处突、反扒、视频监控、监所协管、检验鉴定助理、计算机(网络)维护、互联网巡查、车辆驾驶等岗位共计约600人。 (6)采购预算:45.36万元,最高限价:45.36万元。 (7)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8)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分3个包,供应商只能选择1个包进行投标。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金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情况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情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网页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武汉恒骥招标有限公司)。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近三年(2015、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金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④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⑤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网页截图)。 ⑧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为电子印章或扫描,下同)的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⑨加盖公章的“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附后)一份。 注: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2号开标室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共5天。(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027-85394685 传真:027-8539468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汪婷、董晗、江哲虎 电话:027-85870026 传真:027-8587002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其他 (网址: (无) )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所投包段: 统一信用代码: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1、以上内容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情况: 授权代表签字: 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为营造江汉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江汉区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