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复兴茶场、复兴林场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03 00:00:00|作者:清洁吧
来安县复兴茶场、复兴林场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日期:2018/12/03】
来安县舜山镇复兴茶厂、复兴林场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受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来安县舜山镇复兴茶厂、复兴林场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cg201812-015
2、项目名称:来安县舜山镇复兴茶厂、复兴林场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项目
3、项目单位: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项目预算:本项目概算约78万元/年
一标段: 671400元/年,服务期限约19个月。
二标段:108600元/年,服务期限约19个月。
7、标段(包别)划分:二个标包
8、数量:详见交易文件采购清单
9、工期:服务周期约1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10、项目基本概况:来安县舜山镇复兴茶厂、复兴林场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项目,详见交易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是专业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内容(以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为准);
3、取得城市市容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需提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5、投标企业应配备相关人员及设备符合第四章采购服务内容及参数要求。
6、投标企业如果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若为外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20日内在来安县城区或舜山镇成立分公司)】;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合法用工;
8、投标人不得挂靠他人企业投标;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及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2、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4日17时 至2018年 12月24日9时00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12月4日17时后,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领取交易文件,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15855022234,如投标人不及时领取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第三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一标段:2万元; 二标段:0.3万元。
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现场缴至招标人处,并用信封密封完好(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在封面注明“XX公司”及“来安县舜山镇复兴茶厂、复兴林场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上述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接。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飞
电话:15178446907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地址:来安县泰鑫香樟苑1栋2单元1907
联系人:曹工 电话:15855022234
附件:舜山垃圾治理交易公告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