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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8-12-04 00:00:00|作者:清洁吧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乙方: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HHG[TP]2018001-1的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产地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指标等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项 国内 110000 110000 康伊丽尔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标准 1 1-2 其他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项 国内 723000 723000 康伊丽尔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标准 合计: 833000.00 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叁仟元整元(¥83300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 天内交货;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芗城公安局;4.3交付条件:本项目采用包干制付款方式,每月按要求履行完成服务后支付。。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东至漳州市边防干警宿舍区围墙和新通北派出所;南至胜利西路;西至三湘江;北至悠乐社区小区围墙。 5.2物业服务内容: 5.2.1.大楼及附属设施公共部位的管理与维护,维护甲方的正常办公秩序和工作秩序。 5.2.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机电设备、水电设备、空调设备、消控设备、监控设备、电梯设备等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含消防、电梯、监控的专业维护),并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5.2.3.公共环境绿化协助管理。 5.2.4.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包括:道路、电梯厅、楼梯、公共通道、停车场(棚)、执法办案中心、操场、楼台等大院内所有公共场所及分局各种会议室、局领导办公室宿舍的清洁清洗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定期灭四害、二次供水清洗等。 5.2.5.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消防管理。 5.2.6.管理相关的物业档案资料。 5.2.7.负责日常安全防范工作,门岗保安、消控室24小时值班制,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事故等安防工作,安保值守包括门岗、大堂、消控室等。 5.2.8.负责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的引导和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及应急事故管理处理等,未经甲方同意,任何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大院内停放。 5.2.9.健身房的管理、茶水保障和卫生保洁等,上岗时间为:工作日17时至22时30分,节假日下午15时至22时30分。 5.2.10.部分公共事务性质受委托的服务。 5.2.11.其它日常物业管理内容。 5.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岗位设置及配备要求: 5.3.1服务标准: (1)乙方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在履行职责时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有有损甲方形象的言行。 (2)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及时接受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报修、建议、质疑、投诉等,咨询、投诉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和记录,满意率达99%以上。机电水电维修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 (4)门岗,设保安专人24小时值守,并进行信件邮件快递件收发工作,对外来访客和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防止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实行每日三班轮岗制,门岗每班次不少于二人,不得有脱岗离岗现象。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处置、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6)共用配套设施管理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保持良好运行,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编制一次维修养护计划,并定期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水、电、电梯、监控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确保运行良好,无事故隐患。 (8)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警示标识和具体防范措施。 (9)每周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小维修范围的,4小时内组织修复,属大、中维修范围的,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关建议,协助甲方及时维修或更新改造。 (10)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11)制订停电停水应急方案,供水供电系统严格管理;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并按时间定时开关,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管理符合规定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12)每日至少两次对电梯进行巡查;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修处置。 (13)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确保保洁范围内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局领导办公室和宿舍每天打扫清洗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要随时保障清扫);办公区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停车场、操场(运动场)、绿地等每周清扫(洗)不少于3次;公共楼道楼梯、电梯间等每日清扫拖洗不少于1次,卫生间每日清扫拖洗不少于2次,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清洁擦洗不少于2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不少于3次,时刻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整洁卫生,清爽有序。 (14)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雨、污水管等管道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卫生间、户外排污管、落水管、井道等要及时进行疏通清理;污水池、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发现堵塞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1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每季不少于一次,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6)随时进行保洁卫生范围内的巡查,楼道楼梯内、道路、屋顶等无卫生死角,干净整洁。 (17)保持整个大院整洁美观、车辆停放有序,无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车辆必须停放在车位且车头统一朝外。 (18)创造条件,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精神文明活动。 (19)定期组织安保、消防、电梯故障、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大面积停水停电处置等演练。 (20)遵守甲方内部管理规定并按该规定实施相应服务管理。 (21)认真做好其它按相关规定应该实施处置的物业管理工作。 5.3.2岗位设置及配备要求: (1)实际配备到位的人员不得少于29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1人(女性),经理助理1人、机电水电维修人员2人、客服5人(包括大堂值守人员2人(男性)、健身房保障人员1人(女性)、车辆引导和停放管理人员1人,会议室保障人员1人)保安班长1人、门岗保安6人、消控室监管人员3人、保洁员8人(女性),洗衣房人员2人。乙方安排到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均经过相应的专业岗位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工作资质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2)管理人员须有五年以上实际管理工作经验。机电水电维修人员均须有五年以上相应实际工作经验,其中至少要有一人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资质。所有工作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50岁,健身房工作人员须是女性,不得大于35岁,端庄清秀,素质良好。管理人员和大堂工作人员需有大专以上文化,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应变能力,健身房工作人员和机电水电维修人员高中(中专)以上,其他人员初中以上文化。保安人员身高不低于1.68米,管理人员、大堂和健身房工作人员身高不低于162厘米。所有在本服务点工作的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智力健全,能较好地履行本职工作,无不良嗜好。乙方在甲方的服务人员进行调整前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进入甲方的工作人员将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甲方留存备查。。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乙方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到甲方场所工作,不得在管理区域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6.1.2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差,服务态度差,言行举止有损甲方形象的,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关人员调离或辞退,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人员发现或认为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要求将其调离时乙方必须执行。乙方要将在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调离时,应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6.1.3.甲方发现乙方保安人员脱岗离岗,不按规定着装或未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每人每次扣罚100-200元;发现卫生未及时打扫清洗,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每次扣罚100-200元;发现服务区域内车辆乱停乱放未得到及时纠正处置的,每次扣罚100-200元;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定未及时更正的,每次扣罚200元。乙方从业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应自觉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出现不服从管理的每人每次扣罚300-500元,出现第二次扣罚1000元;乙方工作人员损坏服务区域内物品、车辆、设施设备的应负责修复、更换、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故意损坏的依法处理。扣罚金额将从当月物业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6.1.4.乙方除提供一辆具有洒水功能的除尘扫地车仅限甲方使用外,还应提供专业级洗衣房,包含2台全自动水洗机(20KG及以上)、1台烘干机、1台干洗机(10KG),1台吸鼓风熨烫台及其他设备。机台设备由乙方提供,所产生耗材由甲方提供。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2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3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4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5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6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7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8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9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10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11 8.33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12 8.37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合格,费按月支付。 。8、履约保证金无。9、合同有效期服务期12个月;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09日止。。10、违约责任10.1 乙方须严格按合同工作规定标准执行,未按工作规定标准执行的,每一项扣物业管理金200元。 10.2 乙方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管理人员睡岗、漏岗、窜岗、溜岗或不按规定管理的,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人次2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将按规定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0.3 发生缺编人员时,将相应扣减物业管理费,每少配一名物业人员,给予每月扣物业管理费3000元。 10.4 管理期间,乙方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月每人扣物业管理费500元。 10.5 乙方未按要求配齐新制服将相应扣减服装费,每人次罚款500元,乙方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200元。 10.6 每月未按合同签定薪资标准执行,将相应扣减物业管理费,每人次罚款2000元。 10.7 严防火灾事故,做好火灾日常维护和突发事件演练,发生火灾事故,扣物业管理金5000元。 10.8 乙方应确保院内车辆整齐停放,车库、地下停车场,外部车辆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停放,违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 10.9 如发现车辆和财产丢失,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并扣罚物业管理金3000元。 10.10 外来人员需经登记、电话询问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发现违规一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 10.11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打扫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 10.12 车库、大院场地、小便池一处发现烟头5个以上的,每次扣物业管理金100-200元。 10.13 乙方应负责公共部分水电设备损坏记录,不按规定记录并上报甲方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200元。 10.14 停电或切换电源未事先告知(电业局外供电线路突然故障的除外)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0元,机房、车库未达到规定卫生标准要求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200元。 10.15 未按规定对办公大楼、车棚、地下车库灯、通道门的开、关闭工作,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 10.16 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临时交待的工作任务,工作发现推诿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500元。。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对于任何因本合同或因违反本合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执,双方应善意地尽力以调解方式解决。如果经调解该争议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的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无 。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乙方: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住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住所:漳州市锦绣一方水仙里63幢28A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杨孝宗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朱怀朋 联系方法:13695943799 联系方法:1588007589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漳州新浦支行账号:账号:161030100100187145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芗城公安局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4日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