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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NBCXZFCG2018078)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18-12-04 00:00:00|作者:清洁吧
(编号:NBCXZFCG2018078)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机关大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NBCXZFCG2018078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五、更正理由 招标人工作需要及笔误。 六、更正事项: 序号 原招标文件 现修改为 1 P15 八-3 从对本项目的服务定位到具体的标准和流程、制度和规范,无论是定性或定量的,均需要投标人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和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实地考察,获取完整、正确的信息。 从对本项目的服务定位到具体的标准和流程、制度和规范,无论是定性或定量的,均需要投标人认真分析招标文件获取完整、正确的信息。 注:招标人不组织、不接待全部或部分、单个的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 P23 2、设备设施主要配置包括(机关食堂的水电等设施设备除外): 2、设备设施主要配置包括(含机关食堂的水、电、机械等设施设备): 3 P30 大院机关食堂等的设施设备概况由投标人经参加现场踏勘补充获得。 删除 4 P30第二部分卫生保洁-三-1 (包括A、B两区域机关食堂走道、厅堂、各公共卫生间、接待餐厅包厢内各卫生间确,不包括食堂设施如沟渠、管道等的清理疏通) (包括A、B两区域机关食堂走道、厅堂、各公共卫生间、接待餐厅包厢内各卫生间) 5 P46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者不得分。具体参见第三章《服务需求概要》(P27)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者不得分。具体参见第三章《服务需求概要》(P28) 6 P66 招标编号:NBCXZFCG2018078 招标编号:NBCXZFCG2018078 原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应先生,联系电话:0574- 63980203 采购代理机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系人:赵先生,罗先生,联系电话:0574-6398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