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公开租赁公告(第二批)
2018-12-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敦煌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公开租赁公告(第二批) 2018-12-05 08:57 WL2018ZZ095受委托,现将敦煌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租赁标的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所在位置面积 (㎡)起租价租金及支付方式 (万元/年)租赁保证金 (万元)租赁年限经营范围场地现状1敦煌市工信局大院内3号车库位于敦煌市党河北路10号,工信局大院内西侧,由南向北第三间车库约20.10.420.23年仅限于车库、仓储使用。无水、电、暖气。2敦煌市工信局楼下玉珍堂理疗馆 位于敦煌市党河北路10号,工信局楼下由西向东第二间约27.20.960.43年无有水、电3敦煌公园北门东侧1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东侧由西向东第一间约45.58.84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东侧2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东侧由西向东第二间约40.2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东侧3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东侧由南向北第一间约62.2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东侧4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东侧由南向北第二间约39.2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东侧5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东侧由南向北第三间约39.2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西侧1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西侧由东向西第一间约41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西侧2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西侧由东向西第二间约41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西侧3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西侧由东向西第三间约20.53年无有电敦煌公园北门西侧4号门面房位于敦煌公园北门西侧由东向西第四间约81.23年无有电4敦煌市七里镇办事处房屋位于敦煌市七里镇政府大门口综合楼二楼约1080.60.23年无闲置5敦煌市北街小学大门北侧位于敦煌市北街小学大门北侧喜阳阳文具店约14.80.720.23年无有水电6敦煌市洁雅干洗店 敦煌市党河北路10号工信局办公楼一楼6号门店约27.20.960.23年无有水电本次公开招租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以现状租赁。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四、承租人须知1.公告期: 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17时止。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3.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8年12月18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4.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一年房屋租金,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其余房屋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同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出租人按违约处理,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人可以重新挂牌出租。5.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6.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7.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9.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否则不予退还租赁押金。10.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为准。11.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一个周期。12.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联系方式:周先生 0931-8467018 13893609155报名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商贸中心1号楼C口7楼联系方式:闫先生 13893751795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