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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DH-ZC-20181201)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DH-ZC-201812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DH-ZC-201812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340 340 餐饮服务 供应商负责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的整体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 2、负责餐具、用具、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3、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4、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三、项目预算 34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代理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制)。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2-05 到 2018-12-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号楼6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7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2-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号楼14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畔玲 2.联系方式:022-88303277 1762267080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孔庆生:1852267338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号楼6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303277 1762267080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