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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2018-12-05 11:57: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永嘉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PPP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本次磋商。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永嘉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PPP 项目项目编号:F-QT201812050033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三.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项目概况:1.项目性质:新建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南城街道仁堂村、西前村和后西村,东为规划下塘西路、南为规划环城南路,北面为规划沙门西路。3.项目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 114665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07662m2。4.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 180982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5762 m2,地下建筑面积 45220 m2,共设开放床位 1200张,并完成医院内绿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内容最终以审核的施工图为准。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永嘉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拟在新址建设医院用房,包括门诊医技楼、东西病房楼、传染病楼、行政教学楼和值班公寓楼,建设内容最终以审核的施工图为准。6.建设投资估算 101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487.5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1745.65 万元(暂定土地款6000万元),预备费 4764.65 万元。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暂定21000万元,具体根据投资额确定,下同),并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7.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8.运作模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9.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10.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社会资本方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11.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12.运营内容:包括后勤保障服务的保安、保洁、停车场管理、商铺、食堂的运营及管理。其中,机动车停车位 1804 个(自用450个不能用于经营收费),食堂及医院配套商业设施3961m2(食堂3400 m2,配套商业561m2,具体建筑形态及面积以最终审核的施工图设计为准)。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已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并获得通过的社会资本可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社会资本磋商。初步评审时,社会资本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出现低于原资格预审条件、改变联合体成员等情况的,磋商小组有权按否决磋商处理。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已有账号的请登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招标投标网http://61.164.96.196:7088/yjcms/进行报名。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3.供应商如未注册,请登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zzbtb.com/wzcms/process.jspx 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咨询电话:0577-88926862 报名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4.网上注册报名完成后,将报名确认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邀请书扫描件)发至代理公司邮箱即可(83399828@qq.com )。4.凡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社会资本请于2018年12月05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67号农业银行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09:30时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永兴路建设大厦三楼)八.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12月19日09:30时九.竞争性磋商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永兴路建设大厦三楼)十.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2.磋商保证金金额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3.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由供应商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帐号在本项目投标截至时间前汇入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汇入保证金时,须在新系统内进行在线支付,并从基本户汇入系统分配的子账号。5.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采购文件所附格式(见附件)提供,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建设履约保函递交前持续有效。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邀请函期限届满之日(邀请函发出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投标。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永嘉县人民医院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北城街道永建路283号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577-5776231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67号农业银行二楼联系人:郑小呈联系电话:13968992536、0577-67229971邮箱:83399828@qq.com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永嘉县财政局 电话:0577-67230257附件信息:招标文件.doc2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