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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CZF2018013)西南大学荣昌校区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澄清(一)

2018-12-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各供应商: 现对“(CZF2018013)西南大学荣昌校区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无效响应条款” 中的“二、评审标准 3 商务部分 2、业绩”里的“(1)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供应商有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学校或其它非住宅类物业服务的项目合同,有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1)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供应商有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学校或其它非住宅类物业服务的项目合同(合同应包含有保洁类、保安类、劳务派遣类之一的服务内容),有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与本澄清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为准。 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