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2018-12-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沙县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350427]HJZB[GK]2018081 发布时间:2018-12-05 17:37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沙县医院乙方:福建省恒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7]HJZB[GK]2018081的沙县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产地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指标等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沙县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3 年 国内 3570960 10712880 福建省恒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10712880.00 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壹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1071288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此3年服务期间,每年服务绩效考核均合格的情况下,可再续签2年的合同。;4.2交付地点:沙县总医院指 定地点;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住院楼、新门诊综合大楼、感染科楼、精神科、学生宿舍、外围环境(包 括院区外环境路面、天桥、地下室、露台、雨遮、水沟、草地、绿化带、宣传栏等)、医疗暂存间。 5.2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服 务 名 称 服务范围及具体工作安排 备注 1 全院卫生保洁 门诊楼、病区、辅助科室、感染科病房、精神科病房、学生宿舍区(全院范围) 2 医疗垃圾院内转运 3 全院运送服务 4 电梯架乘服务 5 水电运行维护、中心供氧服务 6 保安、停车场管理服务、快递收发服务 7 布类洗涤服务 8 宿舍管理(含生管、公共区域保洁) 5.3医院委托乙方负责护工及病区陪伴椅管理,但应符合医院及卫计部门 相关规定和要求。护工费、陪伴椅费用应报医院讨论通过后在院内公示、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由科室内护工管理,不跨科,不得使用科室被褥)。 5.4具体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7.1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自管理服务实施首日开始,在次月15日前,医院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指定账户及时支付上月服务款(如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应提供税务发票。 7.2乙方在服务期(1年)内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一年的基础上服务费(不含洗涤费)递增3%,考核达到优服务费(不含洗涤费)递增5%,不合格服务费不递增。 7.3停车场费用第一年需向院方交纳人民币每月4000元,原则上每年按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如果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甲方支服务费需扣除乙方应缴纳费用。(员工的住宿费,员工宿舍、洗衣房、及地下停车场水电费等费用) 7.3医院因为目前及未来正在装修或因装修而带来的后续拓荒费用和科室大规模调整中所发生的搬迁费用,相关项目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收费标准。 7.4本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范围及内容设定,在服务过程中,如有增减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增减相应费用后立即执行。。8、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满12个月,考核标准均达到合格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如在12个月内考核未能达到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9、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3年服务期间,每年服务绩效考核均合格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2年的合同。。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乙方当月委托管理服务费时,甲方应向乙方每日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在应付日后30天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应对乙方由于提前终止本协议而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10.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服务费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10.3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处理。。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14.1管理服务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指养老、工伤、失业、生育险)医疗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及福利费; (2)员工平时的延时加班工资和周六、周日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任何节假日的正常加班费用; (3)员工培训费、管理费、制服费、体检费和劳保用品费(不含手术室和特殊科室的特别防护用品费); (4)如发生员工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5)卫生保洁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工具、耗材、生活垃圾袋(不含医疗垃圾袋)、清洁剂、运送对讲机及相关办公设备; (6)专业保洁设备或工具的维修等费用; (7)洗衣房及停车场的水电费; (8)洗涤车间厂房建设及改造的费用、洗衣房设施投入费用、洗涤服务耗材清单等费用; (9)停车场收费设备系统的投入、更新、维护及自行安排人员管理等费用; (10)员工的住宿费及水电费均有乙方承担。 (11)应缴纳税款; (1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14.2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 (1)为了更好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及兑现乙方服务承诺,医院制定的《沙县总医医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由医院分管领导组织医院有关职能科室和乙方代表共同成立院后勤监管委员会,定期地对乙方的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乙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合理、及时、有效地解决,医院后勤服务质量能不断地持续改进。 (2)医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科室护士长和乙方代表组成,将于每个月对承包方承诺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评,并将其作为支付管理服务费的依据,考评总分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考评85-90分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84分—80分由考核小组汇总给管理处,管理处接到意见反馈应及时整改,并在一个星期内进行书面反馈,如果下个月检查仍未整改到位,当月评分直接评分为75分下以。79分—75分每一分扣500元,74分以下每分扣1000元,如每年二次评分在75分以下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如给院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考评细节内容,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3)医院严格按保洁运送服务招标内容执行,如做不到位,按条例扣款;并根据每个月的考核情况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年终总结,将其作为续签的参 考依据。 (4)具体奖惩、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 14.3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管理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协调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甲方及其有关部门与乙方的关系,并有义务协助乙方排除服务范围内不合理的影响乙方提供后勤专业化管理服务质量的有关因素,保证乙方管理服务顺利开展。 2)协调支持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服务质量竞赛活动、尊重 和支持乙方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 3)根据双方确定的检查考评标准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服务质量标准。 4)医院根据协议提供现有的承包方服务实施过程中必须添置或购置的物品、器具、设施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用酒精、轮椅、平车、标本架、提篮等运送工具。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医院无偿向承包方提供院内管理用房,其中包括:值班室2间(运送、水电)、管理处办公室2间、设备及耗材存放室1间及各区域的工具间等。 6)按本合同规定服务费用的付款时间,即每月十五日前将管理服务费(按考核结果金额)(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周末顺延)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账款,乙方应于[同上]每月的5号前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给采购人。 7)对于甲方及其员工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乙方或其员工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甲方将负责赔偿。甲方不赔偿乙方员工由于自己的疏忽等原因而造成的对其自身损害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提供服务时,应办理合法、有效的营业证照和相关手续,严格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2)根据有关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的管理服务制度,同时聘用有熟练技能的员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甲方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服务,并严格遵守甲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维护医院声誉。 3)负责编制各类管理方案,经甲方认定后组织实施。 4)有权纠正和处理违反本公司管理服务规定的本公司人员行为。 5)接受甲方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评,并认真及时落实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直至达到核定标准,同时于每季、年终向甲方书面报告本合同的工作综合情况。 6)建立管理服务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乙方对在医院服务的乙方员工具有独立的人事权。 7)负责提供委托管理服务必需的设备、工具、用品及维修,管理服务用品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环保标准。合同终止时,乙方购买的设备、工具、用品等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及其员工在执行中应保守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等相关商业机密,保守及尊重医院员工、病人及家属等个人隐私病情等相关的秘密,尊重医院领导、员工及病人陪护家属,团结同事。 9)乙方所雇用的员工及其从事的各项业务,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员工的一切活动要按相应科室、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护,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员工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4.4附则 1)在服务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同期满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一切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由于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内容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因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在乙方服务过程中,对其中可以向外延伸的,同时对双方有利并具有合作条件和可行性的服务项目,同等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 。 甲方:沙县医院乙方:福建省恒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住所:沙县新城中路住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67幢304室单位负责人:万小英单位负责人:魏玉芳委托代理人: 陈涵委托代理人: 江南 联系方法:0598-5850881 联系方法:13559890726开户银行:农行沙县支行开户银行:农行福建三明白沙支行账号:13840101040000473账号:13830801040001817签订地点:沙县医院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