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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和后勤保障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1、磋商条件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和后勤保障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和后勤保障综合物业管理服务2.2项目编号:TPZB-KM-2018-099;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采购内容:为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1)物业区域:办公区、办公楼周边及后面花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保安、保洁服务。(2)食堂管理服务(3)会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6预算金额:800000元;2.7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相关的内容;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1.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1.5投标人须保证选择身体健康,符合从业条件的人员。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请响应申请人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良县佳玲苑小区3号铺面)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4.2 响应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09:30时;5.2递交地点:宜良县新世纪酒店二楼会议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开标6.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09:30时;6.2开标地点:宜良县新世纪酒店二楼会议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8、联系方式采 购 人: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地 址: 宜良县汇东西路中段南侧(移动公司旁) 联 系 人: 李师联系电话:1591255153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良县佳玲苑小区3号铺面联 系 人:杨工联系电话:1508702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