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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8年8月-2019年7月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018-12-06 00:00:00|作者:清洁吧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续签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学院 合同编号: CSCG-XQ-201811200009-1 供应商(乙方):湖南天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 续签合同 (2)项目名称:2018年8月-2019年7月保安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81120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总价12018年8月-2019年7月保安服务项目2268000合计金额小写:22680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611300023)。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保安服务区域: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区域为长沙学院整个校园,服务总面积约133万平方米(服务总面积以实测为准,包含山月路以东的校区,不包括学府华庭住宅小区)。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的保安服务期限为3年7个月,即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共分为四个合同期限,即分别为第一合同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第二合同期限(从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第三合同期限(从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第四个合同期限(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2、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区域为长沙学院整个校园,服务总面积约133万平方米(服务总面积以实测为准,包含山月路以东的校区,不包括学府华庭住宅小区)。3、负责保安服务区域以及重点部位的巡查,负责进出保安服务区域的人员、物资的管理以及防盗工作,维持秩序和安全稳定;负责保安服务区域内各商业网点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4、负责保安服务区域及其出入口的交通管理和进入校园车辆的停放管理,按照甲方规定代理甲方收取停车费;负责校园各出入口及其出入口外前坪的环境卫生保洁。5、负责办公楼的值守;负责校园全部房屋、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学校其他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6、负责保安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火灾扑救以及其他防火救火工作;负责山林防火、救火和巡查工作,建立校园专职消防队伍,承担校园消防应急救援职责。7、负责校园内水体周边日常巡视及安全保卫工作。8、负责配合甲方受理保安服务区域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甲方对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取证;9、负责保安服务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10、负责保安服务区域内安全隐患检查、处置及上报,有针对性、预防性地进行安全提示;11、负责保安服务区域内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与秩序维护;12、根据甲方要求,纠正违规行为,制止保安服务区域内的不文明举止;13、负责公共秩序维护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安保任务。 服务期限从2018-08-01 起 至2019-07-31 止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4.1)付款人:长沙学院通过 2268000.00 元(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10次 第1次支付378000.00元, 第2次支付189000.00元, 第3次支付189000.00元, 第4次支付189000.00元, 第5次支付378000.00元, 第6次支付189000.00元, 第7次支付189000.00元, 第8次支付189000.00元, 第9次支付189000.00元, 第10次支付189000.00元, 支付说明 (根据情况选填)请根据采购及中标成交时的约定进行分期,本处描述请保证与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请点击)处的分期结果一致。 1、本合同期保安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即(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保安服务费2268000.00元(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本合同期限的保安服务费分10次支付。如无扣款,按实际约定10月份支付378000.00元(叁拾柒万捌仟元整)、11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12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1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3月份支付378000.00(叁拾柒万捌仟元整)。4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5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6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7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9月份支付189000.00(壹拾捌万玖仟元整),10次共计支付保安服务费2268000.00元(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甲方于每月20日之前将上个月应付的保安服务费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账户名:湖南天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万家丽中路支行;账号:100522347440010001,但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由税务部门开出的票据(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7 份, 采购人执3 份 , 供应商执1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内容(根据协商情况选填) 20180912长沙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项目第三合同.doc其他约定内容:其他约定1.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其优先顺序(1)本合同书;(2)本合同书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2.工作衔接要求(1) 乙方应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学校规定要求,自主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乙方应加强与宿舍管理员、楼栋管理员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主动配合,主动与甲方校园的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有效沟通机制。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4.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5.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况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报公安机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壹份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时间:2018-12-06 (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杨小云 法定代表人: 刘金波 委托代理人: 周明侠 委托代理人: 史传凯 电 话: 84261555 电 话: 0731-85252401 传 真: 0731-84261555 传 真: 0731-89903777 开 户 银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万家丽中路支行 帐 号: 10052234744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