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下达的汉财采计【2017】12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汉川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汉川市人民医院新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03-ZF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新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汉川市仙女山办事处人民大道西端、滨湖大道以东
(2)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建设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0万平方米,地下2万平方米,设置病床数1200张。主体建筑呈“王”字型结构,前为门诊楼,4层2万平方米;中为医技楼,5层1.8万平方米;后为住院楼,12层4.3万平方米;此外还有感染楼、药剂楼、锅炉房、生活及医疗废物暂存站等、污水处理中心、门卫室、广场、道路、氧气站、景观河、园林景观绿化带区域等单体建筑。行后区域一期工程行政楼6层5000平方米,食堂2层2000平方米,停车场等园林景观绿化带区域。第一期完成的建筑项目集医疗、行政、餐饮为一体,配套设施、设备完备,系统齐全,技术含量高,对后勤服务保障、设备运行管理均有较高的要求。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①保洁服务;②水电运行维护;③锅炉运行;④电梯管理;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净化空调除外);⑥气动物流运行管理;⑦药品运送服务(静配中心);⑧污水处理运行维护;⑨水电末端及分体空调维修;⑩死婴死胎收集管理;11废输液瓶、袋收集管理;12医疗废物收集管理。
(4)服务期限:二年
(5)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0万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壹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合同;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及OHSAS18001认证;
6、投标人必须取得副省级市行业协会颁发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
7、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AAA信用资格认证;
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在管物业服务项目,无重大违法事故的书面函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
1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并挂靠在该公司。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止(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八、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帐 号:0505 0142 1000 5225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