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就2017年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7024-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7年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646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供应商具备国家物业管理暂叁级(含)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3-10至2017-3-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1、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2、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大厅;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3-31 14:30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7-3-31 14:30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2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物业资质及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4、报名登记表;
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