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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3-10 16:04:57|作者:清洁吧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公司物管处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WYTP20170112

         二、谈判项目内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的法人公司。

        ▲特定条件要求: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同类项目业绩:前三年同类项目服务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

         3.企业必须自有环卫设施设备:垃圾清运车、垃圾压缩车等(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行政楼一楼连廊)。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发放地点: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行政楼一楼连廊)。

 3.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行政楼一楼连廊)。,逾期不予接收。

七、谈判时间:2017 年3月21日 上午9:00时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行政楼一楼连廊)。

九、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20000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16:30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1208013109200003823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金华市浙师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编辑:王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