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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花木公司福州沙滩公园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13 13:55:32|作者:清洁吧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沙滩公园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沙滩公园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FKTZB-20170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预算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福州沙滩公园保洁服务项目

公共设施

1项

469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州市花木公司

小吴 0591-87676445

 

福州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中包括“投标人代表姓名”;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8:00 至 2017年03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可免费直接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综合办公室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报价活动。网上报价具体操作详见“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福州政府采购新操作手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帐  号:   69459168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二)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