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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08 00:00:00|作者:清洁吧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8]5290/YDZC-18044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810,000.00元)四、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五、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六、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6、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劳务派遣等字样;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及各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逾期不予受理。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大厅。十一、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大连三路1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451-55512239(一切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邮 政 编 码:150000项目负责人:孙女士电话: 0451-82377711-8022 信息来源:http://www.hlj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