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徽班博物馆、徽班进京文化长廊等EPC+O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08 00:00:00|作者:清洁吧
怀宁县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徽班博物馆、徽班进京文化长廊等EPC+O项目经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怀宁中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投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项目编号:皖H6180134/JG2018-09-1812 2、项目名称:怀宁县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徽班博物馆、徽班进京文化长廊等EPC+O项目 3、建设单位(招标人):怀宁中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位于怀宁县石牌镇城区,核心区位于庆洲河西侧石牌老街周围,规划建设面积约2.18平方公里,其中麻塘湖戏曲文化创意休闲区(简称湖区)占地1.18平方公里,庆洲河戏曲文化传承创新区(简称镇区)占地1平方公里。核心区四至:东至庆洲河,西至建新路,南至宜塘街,北至皖河大道。 6、项目概况: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纳入本次招标的工程费用为29248万元,由中标人以EPCO模式进行设计、施工及运营。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费用(万元) 1 徽班博物馆 为全面展示徽班、徽剧历史文化,拟建设徽班博物馆。项目占地面积7785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米。主要建设博物馆主体工程、陈列布展(含展品,不含文物)、集散广场以及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5020 2 游客接待中心 考虑徽派建筑形式,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以及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1580 3 京黄大剧院 以黄梅戏、京剧演艺为核心的综合性剧场,兼顾戏曲展览、戏曲制作、艺术交流、餐饮服务等功能。按1200座进行设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以及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不包含音响、机械、灯光等专业承包工程。 6848 4 老街开发利用 项目总占地65亩,主要是对老街建筑进行整治、外立面改造以及雨水、污水等市政管网新建和改造。具体范围如下: 永兴街整治长度310米,后街193米,正街312米,汀字街168米。永兴街-后街保护提升面积:2.46公顷;汀字街保护提升面积:0.58公顷;正街保护提升面积1.24公顷; 4000 5 戏曲朝圣中心及配套商业设施 主要建设朝圣广场、城隍庙戏楼及配套商业设施等。 7000 6 徽班进京文化长廊 主要建设金鸡广场、徽班进京主题文化长廊等。 4800 合计 29248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作期限:3年(建设期)+26年(运营期)。建设期内中标人承担所有项目的照管责任。 8、招标范围: 8.1勘察、测绘、设计及策划:承担本建设项目(不含徽班博物馆)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策划及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等。 8.2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8.3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日常运营维护及经营: 8.3.1本项目部分配套项目及商业业态由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一方)负责投资建设(包含但不限于京黄大剧院音响、机械、灯光等工程、戏曲主题动感体验厅、茶艺馆等项目)。该部分直接投资形成的文化设施投资(不含低值易耗品)规模不得低于1.2亿元,建设计划应与怀宁县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相匹配,其中建设期三年内直接投资形成的文化设施投资(不含低值易耗品)规模不得低于6000万元,运营期内前两年直接投资形成的文化设施投资(不含低值易耗品)规模不得低于6000万元。 8.3.2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一方)在怀宁县成立独立财务核算的相关机构(以下简称“平台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运营维护、活动组织、招商策划及整体营销推广等内容(包含所有安全的管理和责任)。运营期内前八年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按中标价支付平台运营公司运维费用,进入运营期八年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运维费用,由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一方)免费负责运维。 8.3.3平台运营公司在本项目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具有排他性,所有商家运营必须纳入该平台运营公司统一管理。招标人对本项目范围内可经营性场所按照市场行情合理估价租赁给平台运营公司运营,并给予平台运营公司八年免租期,八年后平台运营公司按市场行情向招标人支付租赁费用。考虑到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运营初期尚未形成旅游品牌,客流量不稳定,平台运营公司经营收入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平台运营公司在进入运营期前八年,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平台运营公司一定额度的经营补贴,补贴周期八年。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一方)应承诺平台运营公司在进入运营期八年期满开始实现盈利,且与招标人进行经营收益分成。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人员要求: 4.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设计方提供; 4.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施工方提供。 注:在满足要求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5、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应具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管理的成员应具备类似运营业绩(含大剧院、博物馆等场馆运营、文化活动筹备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7、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7.1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运营管理单位不超过1家,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及牵头人。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7.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1102)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14日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405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QQ:4008503300)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内,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qzbcg.org:1102/)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中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政和路17号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6-4669765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袁童、欧阳义、于四全 电 话:0551-62220294、0551-62220292 传 真:0551-62220295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信息来源:http://183.167.246.17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