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保洁服务采购废标决定书
2018-12-10 00:00:00|作者:清洁吧
有关单位:
根据丹江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江口分中心受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8年11月26日在网上发布了“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保洁服务采购(编号:DJKGPC2018044)”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年15:30时整,在开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情況:
1、丹江口市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近三个月内单位为职工交纳的社保证明和授权人的个人社保明细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2、汉江集団丹江口博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近三个月内单位为授权人交纳的个人社保明细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3、丹江口市佳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近三个月内单位为授权人交纳的个人社保明细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規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应予以废标,立即终止。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或改用其它采购方式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另行公告。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