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关于郭巷大道南延段、吴淞一路市政道路景观秩序维护和清洁卫生服务的招标公告
2018-12-10 00:00:00|作者:清洁吧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关于郭巷大道南延段、吴淞一路市政道路景观秩序维护和清洁卫生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采购的郭巷大道南延段、吴淞一路市政道路景观秩序维护和清洁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一、采购编号:SZHX2018-WZ-C-016二、采购项目:郭巷大道南延段、吴淞一路市政道路景观秩序维护和清洁卫生服务三、磋商响应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四、质疑与投诉:1.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2.磋商响应单位在获得磋商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质疑,应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出。3.提出质疑的磋商响应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5.质疑联系人:陈宗婷6.联系电话:15162413013(TEL/FAX) 68700399 7.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8.磋商响应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磋商响应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磋商响应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五、报名流程: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投标单位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2.登录报名:投标单位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投标单位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3.现场递交文件:报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投标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4.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投标单位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5.联系方式: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25(业务咨询)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 六、本次项目采购预算: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八、磋商有关信息:1.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磋商保证金交纳帐号: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帐 号:89060154800000123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磋商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磋商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磋商响应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保证金;(2)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十、本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1、人员配置(合计20人)项目经理1人;保安12人(三班二运转),保洁员7人(需设立1名保洁领班),共计20人。人员要求:保安人员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持有地级市及以上政府公安部门颁发或国家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保洁人员:男女均可,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2、岗位职责(1)项目主管1)主持本项目的全面工作,确保保洁、保安服务达到质量标准和要求。2)安排和调整本项目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并严格根据计划落实。3)检查监督辖区保洁、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督导员工做好责任片区清洁、安保工作,并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4)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合理安排员工完成好日常任务。5)负责本项目物品的申领、保管、发放,督导员工爱护保洁、安保工具,合理使用各种器具,杜绝人为浪费。6)保持与采购单位沟通协调,听取意见,不断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2)保洁员1)按保洁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责任范围内保洁任务。2)负责辖区内公共场地、公共厕所的清扫、清洁。3)负责垃圾箱内垃圾的清运,并按标准进行清洁。4)按要求做好卫生消杀工作。5)正确使用保洁工具,节约使用保洁用品,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努力降低工作成本。6)注意仪容仪表,认真落实员工操作规范,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7)协助其他员工完成保洁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3)保安人员1)按照管理制度及业主方要求礼貌区分游客。2)保安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3)建立完备的监控值勤制度和登记、记录表格,并将察看和处理结果作详尽的记录。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按照业主的委托组织恢复运转秩序,如:抢救财产等。5)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地正常运转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三)具体保洁项目明细和检查标准3.1作业准备3.1.1服装准备:作业前应穿好制式,穿平跟类鞋子。3.1.2 工具准备3.1.2.1 清扫工具:大扫把、小扫把、簸箕、抹布、垃圾袋。3.1.2.2 清拣工具:小扫把、簸箕、抹布、水桶、垃圾夹、垃圾袋。3.1.2.3 巡检工具:垃圾夹、垃圾袋。3.2作业方法及要求3.2.1平面保洁:3.2.1.1保洁:园路每日全面清扫2次,分别在8:00、14:00前完成,其间根据情况不间断巡回保洁;保洁人员往返一周不超过1小时。路面冲洗,旱季每两月1次,雨季每三月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无污迹、无积泥、无积水、无油迹;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确保主干道的整洁,并集中力量对次要道路进行清扫,确保道路畅通、无淤泥、无积水。3.2.1.2广场、栈道等硬铺地保洁:每天清扫两次广场(周六、周日、节假日和游客高峰期应增加清扫次数);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地面无污迹、无积泥、无积水、无油迹、无杂物;不锈钢器应上专用保洁油; 3.2.1.3绿化带保洁:硬铺地外侧5米范围内绿化带生活垃圾的清理。3.2.2立面保洁:3.2.2.1标示牌、宣传牌、景观灯、座椅:每两日分批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玻璃镜面通透无明显污渍;此后至少每2小时巡检一次,尽量确保无灰黑色蛛网、无鸟粪、无其它明显污渍。3.2.2.2桥面及阶梯、扶手、栏杆:桥面及阶梯常规保洁,确保无污迹、无积泥、无积水、无油迹、无青苔。扶手、栏杆每日擦拭1次,尽量确保无灰黑色蛛网、无鸟粪、无其它明显污渍。3.2.2.3门卫、岗亭、监控探头:门卫、岗亭每日清洁1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秩序维护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3.2.2.4蛛网:每天要对易结蛛网的绿化带、路灯杆、栏杆、墙角、游船、亭榭、及其它设备、设施、建筑等随时进行除蛛网处理,第一次蛛网全面清除工作应于11:00前完成(主要部位9:00前完成),此后每小时巡检一遍,尽量确保无黑、灰色及大片蛛网存在。3.2.2.5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桶、果皮箱:道路果壳箱内部必须放置垃圾袋,每天8点前完成首遍清理,16点前完成第二遍清理(午后和下班前,尤其是下班前,必须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全部倒空,做到园内垃圾筒内的垃圾不过夜,以确保消防安全)。箱内的垃圾不得超过投放口,不得出现满溢现象,垃圾要求袋装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果壳箱体每天擦洗,保证果壳箱内外表干净整洁,不得有污渍、油渍。果壳箱周边不得有垃圾、污水。如有损坏及时报修。每周对果壳箱内外部至少冲洗一次,不得有污垢、垃圾积存。3.2.2.6 建筑物(管理房、开闭所等)保洁:工作用房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有垃圾、种菜。用房外观整洁干净,不得有乱涂乱画。内部工具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沿路开闭所周边10米范围内杂草割除,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3.3环卫作业安全文明规范3.3.1环卫作业人员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3.3.2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3.3.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时间,按时上岗,准点离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3.3.4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含机械化作业人员、随车的辅助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工作服,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衣冠不整不得上岗作业。3.3.5清扫保洁作业人员要根据本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3.3.6作业工具不得放置在花坛、绿化带内,或靠立在树和电线杆旁,暂时不用的工具应放置在垃圾收集车内或不显眼位置。3.3.7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不得向窨井、河道、绿化带内扫倒渣土、落叶垃圾,不得焚烧树叶及各类杂物。3.3.8提前获悉天气情况,穿戴好雨衣和标志服,不得打伞作业。3.3.9作业期间不得串岗、擅自离岗、扎堆聊天、瞌睡,如有特殊情况(上厕所、因急病等)需离岗时,应与邻近保洁员做好交接,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3.3.10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得与他人聊天,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得从事看棋、看牌、看书报、听收音机、做私活等与作业无关的事情。3.3.11清扫作业间隙,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3.3.12环卫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文明用语,不得无故与他人发生争执。3.3.13根据实际作业需要,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作业时间的调整。遇周末及节假日乙方必须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值班,甲方不定期进行抽检,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3.4垃圾收集、运输规范3.4.1 垃圾收集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在每天8点前完成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四)具体保安项目明细和检查标准保安服务标准4.1保安人员基本要求4.1.1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无犯罪记录;4.1.2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4.1.3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服务地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4.1.4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4.1.5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4.1.6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4.1.7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4.1.8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4.2保安巡逻岗要求4.2.1科学、合理地安排园内巡逻线路。4.2.2保安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4.2.3保安应接受游客或业主的投诉和求助;回答游客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物业部门,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4.2.4保安应有巡逻、检查记录。白班在确保整体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还应重点加强周边地区巡逻,要合理安排人员,以确保现场秩序和安全。4.3监控岗要求4.3.1建立完备的监控值勤制度和登记、记录表格,所有红外线报警及可视探头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均应迅速通知巡逻岗立即赴现场察看,并将察看和处理结果作详尽的记录。4.3.3禁止利用监控及电脑设备做私事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4.3.4监控岗人员配置需得到业主同意。4.4紧急事故反应4.4.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4.4.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4.4.3遇紧急状况对游客的疏散演习;4.4.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按照业主的委托组织恢复运转秩序,如:抢救财产等。4.5防范措施4.5.2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4.5.3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4.5.4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地正常运转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4.6消防4.6.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4.6.2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4.6.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4次),保证有关人员知道消防器材和设备位置,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4.6.4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主要由业主配置和提供);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检查);4.6.5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4.6.6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4.6.7消防器材保持整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箱体、器材及地面无积灰,箱体表面无污渍,每周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4.6.8监控室室内保持整洁,每天至少保洁1次,严禁在室内用餐、吃零食、吸烟等,保持设备清洁无污渍,每天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4.7资料归档4.7.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4.7.2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4.7.3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巡查制度、考勤、人事制度、交接班制度、人员、物品进出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作业计划、安全隐患上报制度和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及完整的工作记录。十一、其他事项:1.服务期限:一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算)2.服务地点:郭巷大道南延段、吴淞一路(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地为准)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5.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6.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磋商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的1.5%成交服务费(本次成交服务费为12000.00元)。服务费账号: 10552701040003423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白塔支行(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7.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陆宇末 电话:13405015986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1号8.代理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电 话:(0512)68700399(TEL/FAX) 68700399 邮政编码:215000联 系 人:陈宗婷/房仁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