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公告
2018-12-10 00:00:00|作者:清洁吧
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有关情况说明及租赁要求 (一)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供男女双方合影照、单人照、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现将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5㎡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用于经营证件照拍摄、打印、复印、结婚证珍藏盒销售业务,不得从事其余与婚姻登记处无关的经营。(注:有承租意向的租赁方自行组织踏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承租方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照相、打印、复印等相关内容; 3、承租方从事照相、打印、复印等同类项目满两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租赁期限:承租期5年,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第一年租金为竞拍合同价,以后每年以5%递增。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期间内,租赁方每年于一年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5年期满不再续租。 (四)承租期间要求: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用于经营证件照拍摄、打印、复印、结婚证珍藏盒销售业务,不得从事其余与婚姻登记处无关的经营。经营场地仅限于所租赁的房屋内,不得在登记处其他范围内从事商业宣传活动。若在承租期间,出租方发现承租方经营除以上业务以外的项目,出租方有权终止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2、出租人指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照片四张2寸25元、打印三张5元、结婚证珍藏盒30元/只,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的相关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出租人指定的相关收费标准。需张贴公示牌,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当事人自愿选择服务等(注:收取费用时,向当事人出具正式发票)。若在承租期间,出租方发现承租方的相关收费标准高于出租人指定的收费标准,出租方有权终止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3、在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强行要求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接受服务和购买结婚证珍藏盒,若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发生上述情况,则出租方有权终止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4、在承租期间,若出租方收到关于承租方的投诉,经核查属实,则出租方有权终止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5、在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配备办理业务的相关设备及耗材,费用自理。 6、在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服从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作息时间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诚信经营,礼待客户。承租人负责对所聘员工的约束管理,租期内遭服务对象投诉或社会评价低劣,出租方有权终止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7、承租方确保照片及产品的质量。 三、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四、租金底价:本次招租最低报价为:8万元/年。 五、竞价须知: 1、竞价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15:00。逾期出租人将有权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2、竞价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如东县建设大厦一楼)。 3、竞价要求:参与竞价者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注:未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以现金方式缴纳。 竞价者需携带以下内容: ⑴授权委托书(如有)(若法人本人到场则无需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须带至竞谈现场进行备查); ⑶授权委托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须带至竞谈现场进行备查); ⑷报价单(此报价为非最终竞标价,格式详见附件二)。 4、竞价轮次:采用总价书面报价形式,例如:玖万元整。现场至少进行一轮报价,若进行多轮报价时,后一轮报价必须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如果出现相同的最高价,则由业主方及监督人员现场制签,抽签决定最终竞得人。如报价高出出租人预期,则分别从承租人经营业绩、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分析等方面测评,得分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 5、保证金处置方式:成功竞得者的保证金提交给出租方,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五年租赁期满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现场退回,不计利息。 6、签订合同:竞价完成后三日内,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六、确定承租人原则: 1、按照出价最高者且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承租人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若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认定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说明 1、如遇特殊情况,出租人有权对招租要求做出调整。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 —“其他交易” —“非集中政府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合格竞价人不足三家的,则现场变更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3、招租单位联系人:徐琴 电话:18051321063。 4、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5、本次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归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2018.12.1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