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需求书)需求公示
2018-12-10 00:00:00|作者:清洁吧
( 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需求书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临时办公楼位于:罗湖区清水河红岗路1233号;总建筑面积: 2335 m2。主要有两处办公楼,厂内附楼共二层,办公室数量17间,会议室1间,卫生间2间;主楼共三层,三、四、五层办公室数量8间,会议室1间,机房1间。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新办公地点位于:福田区红荔路1007号荔枝公园综合服务楼;总建筑面积:1671 m2。主要有办公楼、厨房等。共三层,办公室数量间27间,会议室3间,卫生间4间;饭堂建筑面积163.4m2,单层。 二、服务范围 项目内容主要覆盖分类中心辖区范围的安全保卫、清洁服务、消杀服务、后勤服务、维修管养。 三、服务期限 1.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承担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区域综合管理服务。服务期限要求在1年内,自2019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 2.2019年1月至6月(上半年),分类中心在现有办公楼办公,预计7月1日起搬迁至新办公楼办公。搬迁时间有不确定性,服务费用应按照实际情况支付。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按上半年(搬迁前)和下半年(搬迁后)的服务情况进行分别按月报单价。 3.分类中心应在时间搬迁前45天告知中标单位,以便中标单位做好各项准备;中标单位应按照分类中心要求配合做好搬迁有关事宜。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标的数量要求 1.物业服务所需的一般清洁用品应由中标单位承担。 2.人员要求 中标单位物业服务配置的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其中2019年上半年不得少于9人,2019年下半年不得少于20人),具体要求详见下表。中标单位配置的项目服务人员均需按照深户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安排、节日正常值班等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物业服务器械器材费用、社保费用(含养老保险、住院保险、工伤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分类中心有权查看项目服务人员的纳税和社保缴纳情况。 上半年(搬迁前)服务人员素质要求及工作待遇 序号 项目 素质要求及工作待遇 1 项目负责人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45岁之间,具有3年及以上的综合楼、写字楼、独立办公楼等物业管理经验;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证;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近2年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的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2 会务文员 (1名) 女性,年龄20-35岁之间,熟悉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基本应用,具有2年及以上会务工作经验。人员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3 后勤文员 (1名)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年龄20-35岁之间,熟悉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具有2年及以上文员工作经验。人员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4 保洁员 (2名) 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5 保安员 (3名)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50岁以下,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2.保安员中不少于2人身高1.75米以上,且年龄不超过40岁。 6 水电工 (1名)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关资格证照,年龄25-50岁之间,有3年以上水电工作经验,空岗不可超过1天。 下半年(搬迁后)服务人员素质要求及工作待遇 序号 项目 素质要求及工作待遇 1 项目负责人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45岁之间,具有3年及以上的综合楼、写字楼、独立办公楼等物业管理经验;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证;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近2年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的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2 会务文员 (1名) 女性,年龄20-35岁之间,熟悉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基本应用,具有2年及以上会务工作经验。人员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3 后勤文员 (2名)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年龄20-35岁之间,熟悉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具有2年及以上文员工作经验。人员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4 保洁员 (4名) 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5 保安员 (5名)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50岁以下,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2.保安员中不少于2人身高1.75米以上,且年龄不超过40岁。 6 保安队长 (1名) 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20-45岁之间,身体健康,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有一定管理能力。人员更换须经分类中心同意,空岗不可超过1天。 7 主厨 (1名) 1.素质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肝病、皮肤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习惯。 2.工作待遇: 基本工资不低于6500元,考核奖及津贴7000元/年,体检费500/年,奖金300元/月,当月奖金作食堂人员考核奖励性发放,对于违反制度人员视情节扣除当月奖金。 8 厨房工作人员 (2名) 1.素质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2.工作待遇:基本工资不低于4000元,考核奖及津贴7000元/年,体检费500/年,奖金300元/月,当月奖金作为食堂人员考核奖励性发放,对于违反制度人员视情节扣除当月奖金。 9 洗碗工 (2名) 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10 水电工 (1名)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关资格证照,年龄25-50岁之间,有3年以上水电工作经验,空岗不可超过1天。 3.投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单位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健康证及其他规定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4.投标人应承诺24小时内撤换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物业管理人员; 5.中标人须为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工伤等保险并签定劳动合同; 6.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物业管理人员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五、服务基本内容 (一)安全保卫标准 1.基本要求 1.1 保安人员应24 小时值班,各类岗位保安维护制度、资料、档案完善,并配合公安机关等做好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1.2 保安人员上岗时应佩戴统一标志,统一着装,配备统一安防器材; 1.3 进出口岗亭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封闭式服务区要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引导,车辆进出、停放有序,禁止载有危险品和污染源车辆进出; 1.4 有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应急预案; 1.5 各岗位应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有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1.6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需求安排和配置保安人员,若保安人员实际到岗人数严重少于(少于20%)中标单位承诺人数(以合同约定为准)时,分类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1.7 分类中心认为保安人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应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并及时补充。 1.8 分类中心在搬迁办公室期间,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做好两处办公地点的安保工作。 2. 组织 2.1 每年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实操不少于20课时; 2.2 保安人员应熟悉服务区物业分布基本概况,具有基本职业技能,能及时处理和应对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3 上岗应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佩带工作标识;上岗时严格履行岗位规定职责,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2.4 保持分类中心辖区公共秩序良好,对制定的各类治安、刑事、消防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管理细致; 2.5 部分岗位应配备无线对讲装置和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材; 2.6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责任人员签字的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3.门岗秩序维护 3.1 分类中心主出入口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其余出入口12小时巡视; 3.2 对进出车辆和来访人员进行登记。 4.巡逻 4.1 每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重点部位和部分时段以及有特殊情况时,应每2小时巡逻1 次,工作应有签字记录、存档; 4.2 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发现行人、车辆、建筑物设施等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对发现在公共场所有赌博等违反治安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车辆通行、停放 5.1 分类中心辖区道路和停车场(库)应设置明显的车辆交通引导和警示标志; 5.2 保安人员应负责维持车辆正常通行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车窗车门未关及乱停放行为,应进行劝告或纠正,发现可疑行为或偷盗车辆、损坏交通标志设施等应及时制止。 6.其它 6.1没有发生偷盗、打架等事件; 6.2协助处分类中心处理 三防 或消防安全类等突发性、应急性事务; 6.3中标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分类中心无火灾事故、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用电、不按操作规程运行设备设施、缺少安全防护、缺少安全管理员、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0%。 (二)清洁服务标准 1.基本要求 1.1 物业服务区域应建立相关保洁制度、消杀制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清洁服务定时定点,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保持物业服务区域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使用环保清洁剂; 1.2 物业服务区域应禁止有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物品存放,动物粪便、腐烂物等应及时清理; 1.3 保洁员应经过培训,穿着统一工作服上岗服务; 1.4 保洁消杀工作应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消杀单位进行; 1.5 保洁冲洗建筑物公共场所、过道、楼梯和大堂等地面,现场应设置 注意防滑 等安全标识; 1.6 日常各项保洁服务工作应有记录,每个月进行1次汇总存档; 1.7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需求安排和配置保洁人员,如保洁人员数量少于分类中心建议人数时,需说明理由;若保洁人员实际到岗人数严重少于(少于20%)中标单位承诺人数(以合同约定为准)时,分类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1.8 分类中心认为保洁员人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并及时补充。 2.楼道保洁 2.1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天进行1次全面清洁,适时保洁; 2.2 大堂地面随时保洁,保持地面清洁; 2.3 楼层通道、大堂墙面砖每月擦抹1次,通道玻璃、百叶、消防箱内每月清洁1次,灯具(外面)、烟感每季度擦拭1次,灯具每年度全面擦拭1次; 2.4 排水沟(排水)管线(道)、设施每月清洁1次,特殊情况下及时清理。 2.5 绿植盆栽等每月擦抹2次。 3.道路保洁 3.1 每日对公共区域、公共道路清扫1次,不间断适时的巡检保洁,每日清洗路面1次。 3.2 保持道路清洁、干净,没有污泥、纸屑、果皮、落叶、垃圾等,无明显水迹、污迹,道路集水坑和雨(污)水井盖板、雨水箅子应保持完好。 4.停车场保洁 4.1 每天清扫停车场1次,适时保洁,及时清除油迹、污迹、锈迹,每月擦洗1次停车场设施; 5.垃圾收集与清运 5.1 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 5.2 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擦抹表面1次,每周清洗垃圾桶、果皮箱1次; 5.3 垃圾在清运途中必须遮挡、防护,防止二次污染,清运垃圾的时间要避开人流高峰; 5.4 协助垃圾清运单位公共保洁服务。 6.其它 6.1 其它范围(如办公室、休息间等)保洁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分项具体标准及要求》规定执行; 6.2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洁人员安全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6.3 清洁人员不得随意拾捡废品;不得随意将中心物品带走。 6.4 清洁用品定位摆放、整齐;清洁人员仪容整洁,待人有礼; 6.5职工活动室和职工之家等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6.6 积极配合分类中心的各项临时任务。 6.7定期对水电设施作安全检查, 损坏应及时维修,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安全日巡查表》每月2日报综合部。 具体质量要求,以分类中心说明为据。 (三)消杀服务标准 1. 控制分类中心辖区范围内室内外环境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密度,预防及灭杀白蚁、家蚁。 2. 5-10月的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等消杀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如传染病流行期间)增加服务区消杀次数。 3. 消杀用药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由专业人员操作。每次消杀工作前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分类中心,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人员安全。 (四)后勤服务标准 1.中标单位所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和后勤文员须具备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积极、善于沟通、细致周到等条件。 2.中标单位配备人员须服从分类中心调配安排,协助分类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须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食堂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查、环境整洁无 四害 、工作人员健康注重卫生、食堂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范不违规。 4.中标单位应制定出饭堂和后勤保障人员完善的管理制度。 5.后勤文员工作地点及内容由分类中心办公室负责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非涉密文件打印复印、会务、行政办公楼报纸邮件收发、送文等。 6. 为分类中心车辆提供清洗养护服务。 (五)维修管养标准 1.建筑物办公室、休息室、食堂等的外墙、内墙、天花、玻璃幕墙雨天无渗漏;石材玻璃密封胶、门框密封条等老化脱落马上更换;地砖、楼梯阶梯等无破损。建筑及配套公用设施完好率100%。 2.设施设备 2.1 空调设备:保证中心空调机正常使用和处于良好状态,运行中无严重滴漏水现象,定期清洗各空调机的过滤网和主分机外罩,保持洁净无尘,空调机出现故障后,及时派人维修,更换配件,零修合格100%。 2.2 照明系统开关插座: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灯具外观整洁,无缺损、检落和安全隐患,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光源完好率100%,无蚊虫、蜘蛛网、积尘等。 2.3 消防系统: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协助分类中心相关部门确保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整个系统运行正常;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方案,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通畅,照明设备、引导标志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类中心相关部门。 2.4 供排水系统: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协助分类中心相关部门确保供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类中心相关部门。 2.5 门窗五金:保证服务区域内各种门、窗、纱窗,窗帘,防盗网,锁匙、把手、玻璃等无损、均能正常使用,完好率达100%,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2.6 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保证食堂的设备、电器设施安全运行。 2.7其他:保证服务区域内各种开关插座、水笼头等无损、均能正常使用,完好率达100%,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3.物业管理签到表、登记表、记录表、图纸、设备清单等物业管理资料齐全。清洁保洁签到表、上下班考勤表、物料入库出库登记表、领用登记表、故障维修记录表完整清晰,归纳存档,随时备查,资料齐全率100%。 4.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完整的以上质量指承诺如何考核的细化、量化及计算规则。中标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参照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达到95分以上。 (六)各项服务内容如下: 1.安全保卫 1.1 具体服务范围以第一大点第二条为准; 1.2现有办公楼设置固定岗的地点包括:1、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中心大门入口(与监管中心保安轮值);2、其他根据情况需临时安排的固定值班点(1-2个)。 新办公楼设置固定岗位的地点包括:1、市分类中心大门入口; 2、其他根据情况需临时安排的固定值班点(1-2个)。 1.3巡逻地段及区域包括: ⑴行政办公楼片区; ⑵办公大楼及附属宿舍、食堂片区。 ⑶在搬迁至新办公地点前,安排人员不定期巡查荔枝公园综合服务楼。 2.清洁服务 具体工作量如下: 表1:行政办公楼、食堂 清洁范围 行政办公楼、食堂 序号 清洁项目 清洁工作细则 频次 质量标准 每天 每周 每月 1 大门玻璃 清抹并定期清刮 循环 1次 无印迹、明亮 2 大堂地面 清扫拖抹地面、定期大清洗 循环 1次 无污渍、干净 3 墙身 定期清抹 无污渍、干净 4 屏方 中性清洁剂清抹干净 1次 无污渍和灰尘 5 天花 定期清扫 1次 无污渍、无蛛网 6 全中心消防设施 定期清抹 1次 无污渍、无灰尘 7 卫生间 用全能清洁消毒剂清洗洗手盆、厕盆、尿槽、清抹大门、间隔板、镜面、风口 循环保洁 大清洁1次 无异味、黄渍、 无积水 8 楼层走廊地面 清扫拖抹地面、定期大清洗 循环 1次 无污渍、干净 9 各办公室 清扫拖抹地面,清抹办公设施,收集垃圾 2次 无污渍、明亮 10 会议室 及时清扫 无污渍、干净 11 玻璃窗 定期清刮 1次 无污渍、明亮 12 楼梯 清扫拖抹地面、扶手栏杆,定期大清洗 循环 无污渍、无灰尘 13 楼顶 清扫 1次 干净、无灰尘、无蜘蛛 14 公共通道 全面清扫 循环 1次 无污渍和杂物 15 墙身 定期清抹 无污渍和灰尘 16 地面 清扫、清洁剂拖抹 循环 大清洗 干净 17 消防设施 用清洁剂清抹干净 1次 无灰尘和污渍 18 墙面、风口 用清洁剂清抹干净 无污渍、干净 19 灯饰、标识牌 用清洁剂清抹干净 1次 无污渍、干净 20 天花 清扫干净 1次 无蜘蛛网 21 食堂 清扫拖抹地面,清抹桌椅等,收集垃圾 2次 大清洗 无污渍、明亮 22 食堂外墙(玻璃窗) 定期大清洗 1次 无污渍、无灰尘 表2: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 一 党员活动室 1 地面 清扫、清洁剂拖抹 循环 大清洗 干净 2 墙面 定期清抹 无污渍、干净 3 门窗 定期清刮、抹 1次 无污渍、明亮 4 楼梯 清扫拖抹地面、扶手栏杆,定期大清洗 循环 无污渍、无灰尘 5 器械 定期清洁 1 次 无污渍、无灰尘 二 职工之家 1 各房间 清扫保洁 循环 干净、无蛛网 2 地面 清扫、清洁剂拖抹 循环 大清洗 干净 3 墙面 定期清抹 无污渍、干净 4 门窗 定期清刮、抹 1次 无污渍、明亮 5 楼梯 清扫拖抹地面、扶手栏杆,定期大清洗 循环 无污渍、无灰尘 6 走廊 清扫、清洁剂拖抹 循环 大清洗 干净 7 运动器材 定期清洁 1 次 无污渍、无灰尘 表3:中心大门、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清洁 范围 中心大门四周、厂区道路及公共区域 序 号 清洁项目 清洁工作细则 频次 质量标准 每天 每周 每月 一 中心大门 1 中心大门四周 三包区域清扫 循环 无杂物、干净 二 公共区域 1 道路 清扫 循环 无污渍和杂物 2 公共区消防设施 用中性清洁剂清抹干净 1次 无灰尘和污渍 3 公共区灯饰、标识牌 用中性清洁剂清抹干净 1次 无污渍、干净 4 停车场 全面清扫 循环 1次 无污渍和杂物 5 楼门前场地 全面清扫 循环 1次 无污渍和杂物 6 公共区域 全面清扫 循环 1次 无污渍和杂物 3.消杀服务 控制分类中心辖区范围内室内外环境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密度,预防及灭杀白蚁、家蚁,达到相关标准。 4.后勤服务 4.1按分类中心要求提供的食堂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面点师、厨房杂工等,其具体工作内容由分类中心安排。 4.2按分类中心要求提供文员,包括但不限于非涉密文件打印复印、会务、行政办公楼报纸邮件收发、送文等。 5.维修管养 5.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运行、维修、保养并由分类中心验收。 5.2本体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屋顶、内外墙、玻璃幕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等。要求确保物业建筑房屋、室内外墙面、门窗及锁具等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 5.3本体共用设备:包括楼梯、楼道灯、电线、空调等。要求确保共用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运行符合国家标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对共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建立安全台账,执行每日安全巡查,每周一次安全排查,每月与中心一次联检,每月一次安全消防演练。 5.4本体共用设施:要求确保共用设施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保证运行符合国家标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对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5.5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简单维修、保养。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大门、宣传栏、路灯、垃圾容器、停车设施等。要求确保道路、围墙、大门等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并由分类中心验收。 5.6分类中心招标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设备)的维修,需先书面报分类中心审核:单项单价1000元以下的,由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和实施;单项单价1000元以上的,费用由分类中心负担。 6.安防检查 6.1包括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功能保持是否完好有效;建筑内消防设备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正常;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功能保持是否完好有效;供排水系统是否通畅、井盖(盖板)是否破损缺失、功能保持是否完好有效。 6.2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协助分类中心相关部门确保上述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发现并及时排除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类中心相关部门报告。 6.3分类中心要求中标单位检查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内容。 (七)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项目所需费用,同时不得高于财政部门最终核准金额。 2.分类中心不提供中标单位员工生活基地,同时中标单位自有的员工生活基地不得离分类中心距离太远。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分类中心将提供约2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含仓库),供中标单位免费使用。 3.分类中心每月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监管考评评分表》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中出现未达标情况时需按一定比例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用;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分类中心的考核工作。(注: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向中标单位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核得分84-75分,向中标单位支付当月服务费的90%;考核得分74-60分,向中标单位支付当月服务费的80%;考核得分59分及以下,分类中心有权拒付当月服务费,且有权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损失时,中标单位赔偿费用另计。) 4.中标单位在其辖区范围内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技术操作等服务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所有服务工作和服务人员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由中标单位承担,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无关。 5.中标单位须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编入分类中心 三防 应急分队或安全生产应急抢险队。 6.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内部人员,若发生偷盗以及利用分类中心资源牟利等现象,一经发现,分类中心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7.中标单位应做好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每月将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移交给分类中心入档。 8.分类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投标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的月单价和合同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分类中心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单价在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合同总价按实际情况支付。分类中心搬迁时间有不确定性,从实际挂牌进驻新办公楼的当月按照(下半年)搬迁后的月单价支付服务费用。 2. 付款方式:每月10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中标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办公经费等; (2)治安保卫费; (3)环境清洁卫生费; (4)设备维护费; (5)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6)不可预见费; (7)法定税费; (8)物业管理佣金等; (9)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2、投标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4、投标单位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分类中心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 6、投标单位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分类中心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八、附件 2019年分类中心物业需求(300万以下).docx 信息来源:http://www.sz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