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路南四段15号附23号商铺招租公告
2018-12-11 00:00:00|作者:清洁吧
根据《武侯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现对位于一环路南四段15号附23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我公司保证所提供房产招租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成都市武侯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 一环路南四段15号附23号 ,建筑面积共计43.72 平方米,本次招租将房屋整体租赁,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人。租金按实际交付面积计算,房屋以现状交接。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 3 年(具体租赁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年租金底价为157.50 元人民币,第 1 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以后每年的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照 5 %的比例递增。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用于商铺经营 ,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必须符合国家及成都市的相关规定,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 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租。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3、编制有经营管理方案,包括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制度、有关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办法。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12 日9:00时起至 2018年 12 月 18日17:00时止。 七、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承租人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三楼307办公室咨询、申请投标。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携带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意向承租方将标书密封并在公告截止日前送到我公司; (三)公告期截止后,在出租方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公开开标,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证金及房产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缴纳保证金及第一笔房产租金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定期支付给出租方。 九、联系方式 1、成都武侯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28-86786871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