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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需求公示

2018-12-11 00:00:00|作者:清洁吧
( 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4000000 项目背景 2016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理念,深入贯彻《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人民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提供核心支撑。为积极响应最高院要求,深圳市中级法院现提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采购任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采购中心统一查询,投标人无须单独出具。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8-088001-000121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 1.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0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1 建设背景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纠纷随之增多,司法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案多人少矛盾日趋突出,传统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院的办案效率。在这样的形势下,通过技术手段,破解司法工作难题,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是法院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力度,促进审判流程再造,破解人民法院 案多人少 和调卷难等难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要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提供核心支撑。 1.2 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体现为以下几点: 1. 规范卷宗管理 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重构电子卷宗随案管理模式,实现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的一体化规范管理。 2. 挖掘卷宗价值 创建针对法院案件卷宗特点的文字识别技术,基于深度学习、图优化等机器学习方法,实现适用于司法卷宗文档图像特点的文字识别功能,解决卷宗文档对于计算机的可阅读性,通过命名实体识别、实体关系抽取、事件抽取等方式实现案件要素信息的智能提取,并基于神经符号智能,结合符号逻辑,神经网络以及认知科学,进行卷宗文本解析,从语法和浅层语义理解走向深层语义理解,较大程度提升信息提取效果。 3、提升办案能效 充分利用从电子卷宗中智能提取出的案件要素信息,智能为办案各个环节智能推送相关信息,基于微模板的神经网络模型,通过数据标注和数据学习,训练深层神经网络,在微模板框架内,逐步优化文书生成,实现裁判文书的智能辅助生成。进而全面提升法官的办案能效。 (二)项目建设内容 2.1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 实现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为法官提供电子阅卷。深入挖掘电子卷宗应用潜力,积极拓展电子卷宗应用范围,根据系统定义的法律文书模板自动辅助生成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草稿。具体功能模块包括: 2.1.1 材料智能管理 2.1.1.1 系列案件登记 系统支持对系列案件做立案后登记,支持用户将相同案由、当事人的系列案件同时登记。 2.1.1.2 立案信息推送 系统可以从立案申请人提交的诉讼材料里(主要是起诉状)自动识别提取出立案信息,对于起诉状中缺少的信息,可通过页面手工补全。系统与现有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可以将立案信息推送过去,实现审判自动立案。 2.1.1.3 登记材料统计 系统支持户统计已登记的案件材料情况,包括系统用户的登记案件宗数、文件份数、材料页数等。 2.1.1.4 系统使用情况统计 系统提供系统用户使用情况统计,包括用户的登录次数、登记文件量等。 2.1.2 智能阅卷 支持中院与区法院间查阅电子卷宗,为法官及其助理提供电子卷宗阅卷,审阅电子卷宗内容,以及在卷宗上增加批注,并可采用左看右写的方式撰写司法文书。 2.1.2.1 同步案件材料 与综合业务系统对接,将综合业务系统中存储的证据材料和过程性文书等文件同步至电子卷宗系统,方便统一浏览和批阅。 2.1.2.2 电子阅卷 阅卷人可在电子卷宗上添加批注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带批注的副本文件,如果有多个阅卷人对同一个文件做批注,则为每个人均生成一份副本,有案件浏览权限的人可查看所有副本文件。 2.1.2.3 目录内容调整 法官或书记员可以通过拖拽方式,调整卷宗所需放置的目录。 2.1.2.4 材料状态设置 可以将有效的电子卷宗材料置为失效,也可以将失效的材料置为有效。 2.1.2.5 切换目录 系统默认按照法官阅卷目录展示电子卷宗,法官也可以切换为归档目录,实现多种目录阅卷。 2.1.2.6 文书导入 系统用户可以导入本地已撰写完成的文书,并将该文书作为模板保存。 2.1.2.7 文书制作 通过选择文书模板(展示各类案件的相关文书模板列表),采用左看右写的方式(左边显示电子卷宗,右边显示文书编辑器)智能生成各类法律文书。 2.1.2.7.1文书辅助生成 对于简单程序性文书一键生成,对于复杂文书可辅助生成文书草稿,并可以在生成的文书信息上进行再编辑,然后再进行保存。 2.1.2.8 复用卷宗文本 法官阅卷过程中,对于关键信息或者认为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可以复制粘贴其内容进行利用。 2.1.2.9 电子送达 通过与E送达平台对接,在后台将需要送达的相关材料通过EMS司法专邮送达给当事人。 2.1.2.10 文书推送 与综合业务系统、行政诉讼平台对接,将电子卷宗系统的生效文书推送过去,进行结案办理和行政诉讼文书送达。 2.1.3 文书智能管理 2.1.3.1 文书呈批 起草的司法文书草稿,需要在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之间进行呈批流转。法官或书记员可发起呈批申请,选择需要呈批的人员清单。接收到呈批申请的人员在线上对文书草稿进行审阅,并提交审阅意见,完成呈批流程。 2.1.3.2 文书排版 排版人员可对已经定稿的文书进行排版修订,使其符合法院行业标准,排版结束后文书自动流转到盖章环节。 2.1.3.3 文书签章 通过与电子签章系统的对接,文印室工作人员实现对电子文书加盖公章。 2.1.3.4 文书打印 系统用户可打印已排版、已盖章的文书。 2.1.3.5 文书回退 系统用户发现文书错误时,可以通过撤回、退回等方式,将流转中的文书回退至前环节处理人。 2.1.3.6 经办文书 法官可以查看自己经办过的文书。 2.1.3.7 文书修改记录查看 文书流转过程中,系统自动记录修改的文书内容,并可查阅相关人员所做修改内容。 2.1.4 卷宗智能管理 电子卷宗只扫描一次,无需在归档前再进行二次扫描就能实现电子卷宗的归档管理。 2.1.4.1 卷宗移送 结案后的案件需要将纸质卷宗移送到档案室进行归档管理。 2.1.4.2 转换文件格式 归档前需要将所有word文件(doc格式)批量转化为pdf文件 2.1.4.3 分册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法[2013]283号文《附件1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案规范 第二十四条》规定,卷宗的厚度不能超过15毫米同时不能超过200页,因此当材料超过上述规定时,系统需要将材料进行分册管理。 材料超过上述规定时,可以添加正卷并选择相应材料放置在不同的卷宗内进行材料归档。 2.1.4.4 生成电子页码 材料分册完成后,需要对材料添加页码,系统自动对电子文件逐页添加页码,页码按照自然数序列自动累加。 2.1.4.5 生成册目录和封皮 按照每一册的卷宗材料内容,自动生成册目录和封皮。 2.1.4.6 一键归档 一键归档后,电子档案系统可通过接口下载卷宗系统生成的电子档案。 2.1.4.7 归档阅览 卷宗归档后,可对已归档的卷宗材料进行预览查阅,通过案号查看当前已经分好册的材料信息,不同册可以通过卷册的选择进行切换。选择不同目录后将显示此目录下所有的材料,选择材料则展示材料具体信息。 2.1.4.8 卷宗下载 法官/书记员可以选择下载电子卷宗内容到本地,方便本地浏览、编辑和携带。 2.1.4.9 归档签收 法官助理提交电子卷宗的移送归档,档案管理人员签收移送的归档电子卷宗,系统支持打印签收单。 2.1.4.10 移送归档回退 系统用户可将需补充内容的案件回退至未移送归档状态,待内容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移送归档。 2.1.4.11 归档案件移送 系统用户可将基层院上诉案件的一审卷宗及上诉材料移送至中院电子卷宗系统。 2.1.5 智能编目 2.1.5.1目录管理 实现案卷归档目录、法官阅卷目录的配置,为材料的自动编目提供基础的目录模板。 2.1.5.2材料登记和采集 登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信息(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可分为立案前登记和立案后登记。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时递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使用立案前登记;对于案件诉讼过程中提交的补充材料,使用立案后登记。登记后,工作人员通过扫描仪设备进行纸质诉讼材料的批量扫描电子化,扫描后自动将电子文件存储到系统中。 2.1.5.3编目核对 在扫描纸质诉讼材料后,系统后台可以自动识别材料类型,按照目录管理中定义的目录结构,对电子文件进行自动目录归类。工作人员可对分类结果进行核查,确定是否有归类错误,并可手动修改材料的归属目录。 2.1.6系统接口开发 2.1.6.1 综合业务系统 (1)获取组织机构及人员信息 从综合业务系统中获取深圳两级法院的组织机构及法官书记员等人员信息。 (2)推送立案登记信息 将从诉讼材料中提取的案件要素信息推送到综合业务系统中。 (3)推送阅卷 向综合业务系统推送阅卷窗口,供法官等用户阅读案卷时调取阅卷窗口。 (4)获取案件信息 从综合业务系统中获取案件、当事人等案件基本信息、案件的所有详细信息、案件主办法官信息、案件当前状态信息等,为裁判文书生成提供基础数据。 (5)上传文书信息 将电子卷宗系统生成的裁判文书上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 (6)获取文书信息 获取综合业务系统中生成的已经报审通过的案件过程性文书,如立案受理通知书、传票等。 2.1.6.2 行政诉讼服务系统 (1)接收行政机关电子材料接口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提供,供网上行政诉讼服务系统调用将行政案件的电子材料信息推送到电子卷宗系统中。 (2)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成接口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提供,供网上行政诉讼服务系统调用生成强制执行申请书。 (3)行政文书推送接口 行政诉讼服务系统提供,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智能审阅案卷调用向行政诉讼管理系统推送电子卷宗信息。 2.1.6.3 智能材料柜 通过互联网和二维码实现材料柜流转,包括流转申请和流转接收接口。 2.1.6.4 电子签章 实现金格电子签章的对接,可直接在电子卷宗系统中加盖签章。 2.1.6.5 短信平台 可向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发送短信提醒,包括材料移送状态提醒等。 2.2 系统部署服务 投标方应提供系统安装部署服务,并进行环境测试,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运行。 2.3 系统实施 2.3.1本招标项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部署,满足深圳法院使用,项目费用包含实施部署费。 2.3.2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系统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各使用单位的业务合理性,方案内容切实可行,充分考虑各使用单位的实施细节。实施团队综合能力高,并给出系统应急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制定明确的项目进度安排,包括项目实施各阶段的人员、时间及交付物安排,同时,明确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在实施过程中,投标方要与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定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如有进度调整,需及时向招标方汇报。 2.4产权共享 投标方需承诺本次招标项目的知识产权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共同持有。 2.5运维服务 为切实保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的正常运行,中标方需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该项目的落实,严格制定系统运维保障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健全运维管理体系,确保维护质量。 中标方需提供7 24小时的故障响应服务,所有级别的故障都须在30分钟内进行响应;故障处理: 运维人员须到现场与招标方进行沟通,提出故障处理方案,一般故障在1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在2小时内进行排除,重大故障必须4小时内排除,特大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排除完毕。 2.6项目管理 投标方须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制度制定严格、阶段工作清晰、人员分工明确,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2.6.1驻场安排 投标方需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驻场进行开发,要求项目团队人员稳定。 1)拟定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服务于投标企业五年以上; 2)自项目启动时起,驻场项目人员需不少于10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系统开发、测试人员等。 3)系统质保期间,需提供驻场运维服务,运维及开发人员共需不少于10人。 2.6.2沟通管理 投标方项目负责人需通过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例会等方式及时收集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文档,需要采购方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文档里标注,并及时与采购方沟通进度。 2.6.3运维服务周期系统上线后一年; 2.7系统安全 为确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系统安全,从系统设计之初开始需全方位加入信息安全理念,投标方需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中关于等保三级的相关要求,着重落实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要求,严防系统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病毒感染等对系统使用造成严重损害的隐患问题,确保系统使用安全高效。 商务需求 (二)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2.1 报价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以上全部采购内容。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标的价80%,低于者需提供书面说明,无书面说明将导致废标。 2.2 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具有较强软件服务能力。因此各投标单位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3 交付期限 合同签定后20天内完成系统部署上线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0天后进行验收。 2.4 项目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费用支付40%,安装上线后费用支付50%,上线3个月后付清余款。 2.6 培训服务 投标方在系统上线后应为采购单位提供培训服务,并给出详细的培训方案。 2.7 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技术需求和招标评分表并作出响应,评分中要求的各类资质证书、证明复印件等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无效)。招标方有权查看中标候选人的证书、证明原件,原件与投标书不符的,做废标处理。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5690608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专家打分 1.对深圳法院项目建设背景的理解:对项目背景、建设基础、意义、目标、原则、任务及建设方式有深刻的理解,熟悉相关业务工作,能够很好的阐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2.对系统业务需求的理解:对项目的业务需求、相关业务的理解,可较好的阐述法院业务流程管理模式。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30%分;良得20%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具有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各实施阶段的时间及人员安排合理可行、细致周密。部署方案应包括数据、演练、业务配合、对当事人法官影响等内容,充分体现投标人部署实施能力。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50%分;良得35%分;中得20%分;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0 专家打分 1.总体架构设计方案:包括技术架构、业务架构等,架构设计合理稳定,开发策略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恰当的采用新技术,使设计最优化,系统设计支持业务的变更,并能阐述该设计的实现方式。能够详细描述与法院现有各系统间的关系,与后续的业务拓展的措施和可行性方案清晰合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6%分;差不得分。 2.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对核心功能应有详细设计描述,并提供界面原型图,包括以下几点主要功能: (1)法官阅卷目录和编目管理,满分5%分。 (2)双层pdf批注管理,满分5%分。 (3)文书生成左看右写模式,满分5%分。 (4)文书呈批流转管理,满分5%分。 (5)合议庭网上合议,满分5%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5%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3.投标人可提供智能OCR系统相关评测证书,智能文书回填系统相关评测证书。以上评测证书要求提供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证书10%分,共20%分,不提供不得分。 4.对系统集成建设的理解:理解与法院现有业务系统集成接口功能和规范要求,接口清晰明确,接口定义完整,实现跨系统数据共享,并可以提出建设性建议。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0%分;良得10%分;中得5%分;差不得分。 5.对应用系统建设的标准与管理规范等方案:对系统建设的业务标准、技术标准有详细的阐述,包括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标准,要符合法院行业标准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6%分;差不得分。 6.系统数据管理设计:理解技术需求设计数据库结构、数据字段标准、数据字典、数据交换策略,并对数据维护做出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符合现有业务需要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对大业务量数据的日常生产保证、大数据量查询统计对生产库的影响。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5%分;良得10%分;中得5%分;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6 专家打分 1. 确保合同工期和主要里程碑时间的前提下,对设计、施工的各项作业进行时间和逻辑上的合理安排,指定完善的进度计划。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5%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2.安全保障方案:充分考虑系统设计的安全要求,能深刻理解审计要求,并能够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5%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3.项目管理方案:投标人应有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详细阐述管理方案。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5%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4.质量管理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可靠,有详细的风险管理策略。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25%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4 违约承诺 2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80%分;中得60%分;差不得分。 5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4 专家打分 对售后服务方案中的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缺陷修改、软件升级、技术支持等有明确承诺,对系统售后服务过程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充分论证,且对甲方进行免费项目后期维护团队培训,并有合理的培训方案和安排。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80%分;中得60%分;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或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一级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大型一级企业证书的,得100%分 以上认证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同类项目[同类项目专指软件开发项目,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业绩情况: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及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6 专家打分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支机构交纳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 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00%分,满足不得分。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2 专家打分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近三个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且承诺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否则此项不得分。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资料(社保资料必须至少包含养老;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和承诺函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评标依据。在此基础上, 1.1人(或以上)人员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 2. 1人(或以上)人员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高级项目经理资格得15%分。 3.考察具有软件设计师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具备两者之一即可)的人员情况:1人得10%分,最高得50%分。 1、2、3项人员不可重复计分。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项目拟使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6 专家打分 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软件著作权或软件评测证书等证明材料得100%分,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信息来源:http://www.sz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