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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2018-12-12 00:00:00|作者:清洁吧
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鹤山市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规定》(鹤资委【2018】1号),我司受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将于近期举行国有资产物业租赁公开竞投会,现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公开竞投会,公开竞投会举行的具体时间我司另行通知。公开竞投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地址面积 (㎡)竞投单价底价(元/㎡/月)竞投租金底价(元/月)租赁期(年)保证金 (元)物业用途1沙坪镇新升苑99号501房105.55.00 527.50 52000住宅2 新升苑107号之一130号03824.3916.40 400.00 51500停车位3和平路58号二楼33015.00 4950.00 515000办公场所竞投报名须知1、本次国有资产租赁以按照物业原状公开竞投,价高者得为原则。2、竞投标的物资料将在鹤山电视台、鹤山信息网、鹤山发布、我公司电子屏幕、标的物门前公布,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所有情况了解清楚。竞租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充分了解。3、竞租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和竞价规则,不得围标、串标、恶意哄抬竞标价。若发现上述故意扰乱竞投秩序及其他涉黑涉恶情况,我司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竞租人作出应价即视为了解本次竞价物的一切现状及成交条件,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4、竞租人出现一次报名竞投三间以上物业,但竞投过程中都没有作出应价的,视作恶意竞投并列为竞租人异常名单。列入异常名单的竞租人,我公司将予以公示,并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公司物业竞投,以后报名参加本公司竞投只能报名一家。5、物业租赁竞投保证金,以公示的相关资料为准。物业的租赁年限为5年,租金从第三年度起每年递增 5 %。6、交付竞投保证金后(以到账为准),竞租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参与报名,并保证其真实、完整:(1)身份证明材料:竞租人为个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租人为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属代理人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7、竞投保证金缴交入“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账号:650019490000002748、每位竞租人只能带1人进场竞投,竞租人若委托代理人竞投,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竞投。9、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竞投租赁成交确认书》,并凭该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订都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我司将重新组织竞投。10、竞投不成功和没有违约的,保证金在竞价会后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原租户竞投不成功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物业移交,竞投保证金在物业移交后退回。11、物业展示时间:2018年 12 月 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12、竞投地点:沙坪镇人民西路135-136号(即鹤山市综合市场三楼会议室)13、竞投报名时间:2018年 12 月 21 日下午5:30前截止14、竞投咨询报名地点:鹤山市沙坪镇新鹤路129号(金叶大厦) 15、咨询电话:0750-899036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16、特别提醒:(1)原租户如需参与竞价,必须一次性缴清原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取消竞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2)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租,承租人逾期交租,每逾期一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二向承租人加付违约金。如承租人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本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拖欠租金达两个月,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之物业。(3)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承租人有以下行为的,本公司可立即终止合同,不予续租,没收保证金,收回出租之物业,追究相应责任,有权将承租人列入租赁黑名单,列入黑名单者不得再参与本公司相关租赁行为:①未经同意将承租物业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同意将承租物业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③累计拖欠租金、管理费或水电费2个月以上的; ④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 ⑤故意损坏承租物业的; ⑥租赁合同期满不按约定退回物业的; 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⑧法侓、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物业的情形。17、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鹤山市兴鹤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