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18-12-13 00:00:00|作者:清洁吧
2018-12-13 19:34:56.0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交易编码:D03-1262302431616022XQ-20181213-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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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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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交易编号(D03-1262302431616022XQ-20181213-023120-6)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ZFCG-XH-2018-206
二、磋商内容:(预算金额:99万元)
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1、所有房屋建筑日常管理维护。2、基础设施设备、水电暖、采暖锅炉、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供开水设备、监控、消防、汽车升降机等公共设备设施、管网的保障运行操作、维护维修管理服务。3、安全、来客来访登记、停车管理,门前“三包”。4、清洁保洁服务。5、绿化养护服务。6、会议服务、报刊邮件收发、水电等费用的代售、代收、代交服务。7、办公及会议室家具、门窗、门锁和业主室内水电暖的日常维修。8、南大门东侧附属楼(1-4楼)的保洁、维修、安防、消防、监控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9、南大门西侧裙楼(1-4楼)的保洁、维修、安防、消防、监控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10、办公楼地下室(1层)及屋面、裙楼地下室(2层)及屋面;11、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其它专项管理服务。12、建立并管理本物业项目权属内的物业管理档案等。
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物业服务资质;
4、本项目为包干制承包方式;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天 00:00~24:00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质要求的复印件或原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于2018年12月24日10: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 一谈判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2018年12月 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谈判室。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联系人:王富丙
联系电话:181931812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17693116088
联 系 人:李明阳
九、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