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预算单位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造价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12-14 00:00:00|作者:清洁吧
西湖区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预算单位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造价服务、 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 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12-14 西湖区财政局 西财购〔2018〕01号 西湖区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预算单位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造价服务、 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 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 为了加强区各预算单位80万元以内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监理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及30万元以内工程造价服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2018-2019年度继续对区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80万元以内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监理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及30万元以内工程造价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采购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80万元以内的以下采购项目: 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文具类(指各种笔类、文件夹类、笔记本类、会计账册类、计算器、日常办公所需小件用品等);办公用纸类(指复印纸、打印纸、传真纸、日常办公所需其他用纸等)。 家具用具:包括办公家具(指办公桌椅,会议桌椅,阅览桌椅,办公用木制书柜、书架、沙发、茶几,其它木制办公用家具及酒店用家具等);教学家具(指教学桌椅,阅览桌椅,教学实验用台、桌,电脑桌椅,餐厅桌椅,学生公寓、宿舍家具,教学用木制书柜,其它木制教学用家具等);钢制综合家具(指钢制桌椅、餐厅桌椅,档案、文件密集柜、架,书架及其他钢制综合家具等)。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服务、公路工程监理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除外。 会计审计服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绩效评价、财政专项检查等鉴证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专项法律服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服务等。 公车维修服务:包括一、二、三类维修维保,特约维修维保。 印刷服务:包括文件报表类、图书书刊类、信封档案袋类。 物业服务:包括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 宣传策划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广告服务、会展服务、音像制作等。 (二)采购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工程造价服务项目。 二、定点采购有效期 本期定点采购有效期为两年,即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中标定点供应商及优惠率 2018-2019年度各单位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监理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工程造价服务中标定点供应商及优惠率见附件1。 四、操作流程 按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分为15万元以下和15万元(含)-80万元以内(工程造价服务项目30万元以内)两种情形: (一)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以下。 为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根据本期定点采购项目的特点,将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以下的项目,分为办公用品、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项目、宣传策划服务采购项目和家具用具、工程监理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物业服务、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两类项目分别进行操作。 1.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项目、宣传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1)确定定点供应商。本期定点采购实施后,采购人应在中标的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1-2家作为定点服务单位,并签订定点采购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按合同规定履约、验收、结算和支付采购资金。 (2)提供货物或服务。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编制“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需求清单”(附件4),向定点供应商提出供货或服务需求,定点供应商按照需求进行报价,经采购人确定后供货或提供服务。供货或提供服务后,采购人应当及时验收,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3)结算。结算可采取按月、季或者达到一定金额时进行。结算时,由供应商编制“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结算单”(附件5)(以下简称“结算单”),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结算单”中签字盖章确认。“结算单”一式三份,供应商和采购人各一份,主管部门采购办一份。 (4)申报采购计划。结算后,采购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结算单”优惠前的金额申报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采购办批复后,双方进入 “交易系统”中进行操作。 (5)交易系统操作。首先,采购人进入“协议采购”子系统,选择“不竞价”,点击“挑选协议商品”菜单进行指定商品,并挑选对应的供应商。其次,由定点供应商按照“结算单”优惠前的金额报价,报价结束后,由采购人确定定点供应商报价,之后,由中标供应商“新增合同备案”,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定点供应商供货或者提供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新增验收单”,双方加盖电子签章确认,提交“交易系统”备案。同时,定点供应商按照验收单上的金额开具发票。 2.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以下的家具用具、工程监理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物业服务、工程造价服务两类项目。 (1)申报采购计划。采购人登录“交易系统”,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采购办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应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需求,自行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也可以采取比选或竞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采取比选或竞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的,按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大于15万元(含)以上”的要求进行操作。 (3)交易系统操作。确定供应商后,按照前款第(5)点“交易系统操作”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大于15万元(含)以上。 1.申报采购计划。采购人登录“交易系统”,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采购办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2.确定供应商。计划批准后,采购人按照比选或竞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1)比选方式。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创意等需求的项目,可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首先,由采购人向多家中标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函,邀请函应包括项目简介、采购预算、服务期限、设计方案和创意需求以及比选文件编制需注意事项、比选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其次,在邀请函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组成比选小组对合格的比选文件进行比选。经比选,符合需求的比选文件不少于3家的,可要求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随机抽取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按照“竞价一览表”(附件5)的要求进行报价,最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服务供应商。符合要求的比选文件少于三家的,以及报价符合要求少于三家的,比选无效重新组织比选活动。整个比选过程和结果,采购人应当书面记录,所有参与人员签字确认。邀请函、比选文件、竞价一览表、结果确认表和比选过程记录等比选材料由采购人妥善保存。 (2)竞价方式。采购需求明确、具体、完整的项目,可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供应商。首先,由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价并向其发出竞价邀请函和竞价一览表(附件5),邀请函应包括项目简介、采购预算、服务期限、项目需求以及竞价文件编制需注意事项、竞价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采购人应在邀请函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竞价,竞价过程中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应当择日重新组织竞价。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以“竞价一览表”中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整个竞价过程和结果,采购人应当书面记录,所有参与人员签字确认。邀请函、竞价一览表、结果确认表和竞价过程记录等竞价材料由采购人妥善保存。 3.签订合同和履约。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及时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价结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或者服务合同,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承诺书(附件3)承诺的服务,保质保量提供货物或服务。 4.验收和结算。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逐一进行,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报告签名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共同编制“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结算单”(附件6)(以下简称“结算单”),双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结算单”一式三份(供应商和采购人各一份,主管部门采购办一份)。 5.网上操作。确定供应商后,按照前款 “网上操作”的要求进行操作。 五、付款方式 采购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支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采购单位在交易系统中经过合同、验收备案,并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填报基础数据之后,将需支付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填写并打印《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三份,持《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申请书》及转款复印件(政府追加的附抄告单)到区政府采购办审核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办核准后,将《西湖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审核表》一份转西湖区财政局国库科,由国库科将货款支付给供货商,一份交回采购单位备案。采购人不得预付采购资金,不得以采购资金抵扣质保金或收取质保金。 六、权益保护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定点供应商的承诺,要求定点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采购人也应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采购资金,不得向定点供应商提出超出定点采购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出现合同纠纷时,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如双方协商处理不了的,采购人或定点供应商可填写《投诉表》(附件7),加盖公章后向区政府采购办投诉。区政府采购办在收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违规处理 对定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采购人和定点供应商均有权向区政府采购办反映。在定点供货执行过程中,区政府采购办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约的定点供应商,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西湖区预算单位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协议》(附件2)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办将根据《西湖区预算单位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协议》对各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同时,区政府采购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价活动,并根据各供应商综合评价及考核结果,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和代理机构诚信制度化有关事项的通知》(洪财购〔2017〕16号)处理。届时,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与各定点供应商交易情况,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九、其他事项 (一)在本期定点采购项目实施期间,如“交易系统”或政府采购制度发生调整,我局将相应调整本《通知》有关要求。 (二)实行政府采购定点供货制度是加强各单位经常性采购项目管理的有效方式,但要真正取得实效,还需要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单位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要严格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在实际操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可及时反馈给区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791-86564673(兼传真)。 附件:1.南昌市本级及县区预算单位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中定点供应商联系方式及优惠率 2.南昌市本级及县区预算单位 2018-2019年度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协议 3.2018-2019年度西湖区定点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承诺书 4.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5.2018-2019年度定点采购项目结算单 6.西湖区政府定点采购15万元以上竞价一览表 7.定点采购投诉表 西湖区财政局 2018年1月5日